上载时间:2018/4/7 14:17:32 点击次数:1111 信息编辑:沐川县环境保护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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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信2017082208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乐山市沐川县黄丹镇芋荷六组开发商在该村乱砍滥伐竹木,修建工厂(具体厂名不知),工厂生产期间,粉尘、噪声扰民严重。 |
责任单位 | 县发改经信局、黄丹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四川天泰硅业有限公司 |
责任人 | 张敏敏、黄智、李万书、王贵帮 |
联系电话 | 13990636366、18608076375、13678336288、18981339988 |
整改目标 | 按照环评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和噪音整治 |
整改措施 | 1.迅速解决粉尘问题。一是80万吨玻璃工业用砂项目厂区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不超过堆场挡墙;完成厂区道路、车间积尘清扫;增设了彩钢棚,完成了料砂库密封。2月内完成挡墙和雨棚修建,减少原料堆场粉尘扬散。〔整改时限: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 2.企业决定对“年加工30万吨型砂项目”停止生产,并已对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封存。该项目恢复生产,必须按环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整改时限:恢复生产前完成。〕 3.厂区外环线增加喷淋设备定期进行喷淋,落实专人对厂区内、厂区旁公路进行清扫。要求进出厂矿货车通过覆盖毡布、喷淋车身和轮胎等措施,减少运输途中扬尘污染。〔整改时限: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 4.加强生产噪音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湿磨、筛分等高噪音设备采取车间内布设、车间隔音措施,并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企业已经降低尾砂堆放高度,完成厂区道路、车间积尘清扫及挡墙和雨棚修建等,扬尘问题已整改完成;企业停产数月未生产,无噪音污染;据查,天泰硅业征地涉及的40亩林竹,10亩香椿幼树和柑橘树、枇杷树,按照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采伐证,反映“乱砍滥伐竹木”情况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