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宜县监验字(2018)第02号
项目名称:沐川飞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鸣水电站项目
委托单位:沐川飞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县环境监测站
2018年2月
前言
沐川县溪鸣电站位于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和宜宾县龙池乡境内的龙溪河中游的界河上,是龙溪河干流上的第六级水电站,溪鸣电站坝址及厂址均属于沐川县箭板镇和宜宾县龙池乡境内,开发河段为沐川与宜宾两县交界河段(左岸为沐川县,右岸为宜宾县),坝址位于龙溪河中游,金鱼溪口上游约150m处,距县城约59km,控制集水面积566km2,距上游三宝石电站7.7km,尾水下游约150m与茂源电站取水口相衔接。溪鸣水电站属低水头河床式水电站,设计引用流量26.0m3/s,设计水头15.3m,装机容量3200kw(2×1600kw),保证出力385kw,多年平均发电量1696万kw·h,年利用小时5300h。
沐川县溪鸣电站工程由泄洪枢纽、取水枢纽、厂区枢纽等建筑物组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沐川县飞亚水电开发公司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评价任务后,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在对工程影响区环境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评价范围、重点因子和工作深度的基础上,编制了《沐川县溪鸣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12月通过了沐川县环保局组织的评审。
受沐川飞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站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并于2018年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确定了本项目的验收调查工作内容,于2018年1月16日至18日对沐川县溪鸣水电站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和有关调查工作,据此编制了《沐川县溪鸣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
装机2×1600kW的沐川县溪鸣水电站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
本次验收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1)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调查;
(2)环境空气质量;
(3)地表水水质;
(4)厂界噪声;
(5)生活污水处置情况;
(6)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7)检修废油处置情况;
(8)生态下泄流量检查;
(9)渣场植被恢复检查;
(10)环境管理检查;
(11)公众意见调查。
1概述
1.1编制依据
1.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1.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017.11.20);
1.1.3《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 2003.1.7);
1.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 2006.6.6);
1.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
2.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 464—2009);
1.1.7 《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溪鸣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沐川县环境保护局,沐环函[2007]88号,2007.12.25);
1.1.8 《沐川县溪鸣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1.1.9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和技术规范。
1.2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调查目的
1、调查工程在施工期、试运行期和工程管理方面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和工程环保设计所提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环保“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2、调查水库蓄水后,库区及下游水质的影响情况。
3、调查该工程己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项目己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己实施但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对工程所在区域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响,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5、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调查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
2、坚持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系统全面、重点突出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己有资料与实地勘察、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项目建设前期、施工期、试运行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1.3调查方法
1.3.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的要求,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所规定的方法。
1.3.2环境影响调查采用已有资料调研、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1.3.3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突出重点”的方法。
1.3.4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图
1.4验收调查时段及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对象:沐川县溪鸣水电站装机(2×1600kw)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他等。
本次验收调查时段:工程前期、施工期及试运行期。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沐川县溪鸣水电站装机(2×1600kw)主体工程建设区、工程库区、电站厂房、施工区及其所涉及的影响区。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与原环评评价范围对比见下表。
表1-1竣工验收调查范围与原环评评价范围对比
环境要素 | 环评评价范围 | 本次调查范围 | 备注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态:施工影响工区地表植被,施工活动干扰野生动物 | 与环评一致 | |
水生生态:闸坝阻隔对鱼类种群数量有影响 | 与环评一致 | |
水土流失 | 该工程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和防治责任范围一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水土流失预计范围共计7.02hm2,其中:工程建设区6.82hm2,直接影响区0.2 hm2。 | 与环评一致 | |
水环境 | 坝址下游河段的水位、流量等发生变化;库区水面、水深增加,流速减缓;施工期生产废水将增加河流SS含量、生活污水将污染河道水质 | 除施工区拆除外,其余同环评 | 除施工区拆除外 |
大气环境 | 工程施工各工区为中心,公路两侧边界外60m,中重点是施工沿线的村镇居民。 | 除施工区拆除外,其余同环评 | 除施工区拆除外 |
声环境 | 工程施工各工区为中心,公路边界外500m范围内,重点是施工沿线的村镇居民。 | 除施工区拆除外,其余同环评 | 除施工区拆除外 |
社会环境 | 沐川县、宜宾县 | 同环评 | |
公众意见调查范围 | 当地政府、居民 | 本工程直接影响区域内,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直接影响的场镇、村社居民,并走访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情况 | |
1.5调查因子
1.5.1生态环境
1.5.1.1水土流失:调查该工程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即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在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
1.5.1.2陆生生态: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土壤,尤其是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
1.5.1.3水生生态:工程建设对工程河段内鱼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影响。
1.5.2地表水
地表水调查因子:水温、pH、悬浮物(SS)、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石油类。
1.5.3声环境
声环境调查因子: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1.2.4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调查因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总悬浮颗粒物(TSP)。
1.6验收标准
本次验收调查,原则上采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采用的标准,对己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则采用新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6.1.1地表水环境
验收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1.6.1.2环境空气
验收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1.6.1.3声环境
验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1.6.2验收标准与环评标准对比
本次验收使用标准与环评使用标准见表2-1。
表1-2 验收标准与环评标准对照表
验收监测标准 | 环评使用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类标准(pH为无量纲)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类标准(pH为无量纲) |
项目 | pH | DO | BOD5 | 项目 | pH | DO | BOD5 |
标准值(mg/L) | 6~9 | ≥5.0 | ≤4 | 标准值(mg/L) | 6~9 | ≥5.0 | ≤4 |
项目 | CODcr | 氨氮 | SS | 项目 | CODcr | 氨氮 | SS |
标准值(mg/L) | ≤20 | ≤1.0 | / | 标准值(mg/L) | ≤20 | ≤1.0 | / |
项目 | 石油类 | 项目 | 石油类 |
标准值(mg/L) | ≤0.05 | 标准值(mg/L) | ≤0.05 |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
项目 | TSP | SO2 | NO2 | 项目 | TSP | SO2 | NO2 |
标准(mg/m3) | ≤0.30 | ≤0.15 | ≤0.08 | 标准(mg/m3) | ≤0.30 | ≤0.15 | ≤0.08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 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2类标准 |
项目 | 噪声(昼间) | 噪声(夜间) | 项目 | 噪声(昼间) | 噪声(夜间) |
标准(Leq) | 60 dB(A) | 50 dB(A) | 标准(Leq) | 60 dB(A) | 50 dB(A) |
1.7环境敏感目标
该工程影响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
区域。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现场踏勘结果,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涉及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详见下表。
表1-3 溪鸣水电站工程区环境敏感点统计表
类别 | 名称 | 与工程的区位关系 | 环境特征 | 影响时段 | 可能的影响因素 |
水环境 | 减水河段 | 坝址下游 | III类水质标准 | 运行期 | 水流减缓 |
大气和声环境 | 施工人员 | 施工工区内 | 枢纽工区高峰人数500人 | 施工期 | 施工扬尘。噪声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物 | 水库淹没区及施工影响区 | 耕地及林地、常见的农田动物 | 施工期 运行期 | 惊扰、破坏部分栖息环境 |
鱼类 | 工程河段 | 无珍稀保护鱼类,无鱼类“三场”分布 | 运行期 | 工程河段水文情势改变等对水生鱼类生物多样性影响 |
生态系统 | 工程区 | 农田、林地及河流生态系统等 | 施工期 运行期 | 河道形态变化改变河流生态系统 |
水土流失 | 开挖工作面、工程渣料场 | 耕地及林地 | 施工期 | 开挖、扰动、弃渣 |
社会环境 | 耕地及移民 | 工程占地范围内、库区 | 淹没两岸土地共计73.24亩,其中:耕地3亩,河滩地42.14亩,荒地28.1亩;不涉及搬迁 | 运行期 | 淹没、生产安置 |
交通 | 料场右侧及工程河段两岸 | 乡级公路 | 施工期 运行期 | 施工期间车辆增加,增加交通负荷 |
1.8调查内容及调查重点
1.8.1调查内容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内容为:
1.8.1.1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调查占地位置、面积、类型、用途;调查影响区域内的植被变化情况、工程施工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及工程占地的生态恢复情况;
(2)水生生态:调查工程建设前后影响区域内的水生生物的种类、分布的变化情况;
1.8.1.2水环境
调查工程在施工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有效性;电站库区及下游河段水质监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排放去向检查。
1.8.1.3环境空气
调查工程在施工期采取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以及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8.1.4声环境
调查工程在施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以及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工程试运行期间对声环境的影响。
1.8.1.5固体废弃物
调查施工期建设固废及运行期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效果等。
1.8.1.6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调查工程项目影响区内社会环境的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1.8.1.7风险事故应急措施检查调查
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情况及造成的环境影响,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1.8.1.8环境管理检查
调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相关档案资料的齐备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要求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及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1.8.1.9公众意见调查
调查工程影响区内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环保工作的意见,工程建设对居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影响情况及工程在施工期、试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影响投诉情况。
1.8.2调查重点
(1)工程建设情况调查,重点调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进一步核实有无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带来新的环境影响;
(2)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际情况及效果;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治理效果;
(3)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和环境敏感目标;
(4)工程在建设期及试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
(5)工程施工和试运行以来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公众强烈反应的环境问题;
(6)工程环保投资的落实情况。
2工程调查
2.1流域开发概况
根据文献资料,龙溪河为岷江下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屏山县七星包一代山区。河道全长81km,落差1715m,控制集水面积643km2,河道平均比降5.75‰。其中沐川县境内河道长度为51km,其中龙溪河中游沐川县与宜宾县共有界河长12km,河段平均比降2.5‰。
根据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沐川县龙溪河干流中下游河段(三宝石—河口)水电规划报告》,本次规划提出:在龙溪河流域建设7座梯级电站,分别为三宝石、溪鸣、茂源、福尔溪、箭板、光明、坪桥,总装机容量16100kw。
2.2水电站建设过程回顾
(1) 项目立项备案:沐川县溪鸣水电站于2008年10月28日经沐川县发展改革经济局《关于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沐发改固[2008]199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2010年4月2日经沐川县发展改革经济局、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龙溪河溪鸣、福尔溪水电站工程建设的通知》(沐发改固[2010]051号)对该项目建设进行了核准备案。
(2)技术方案审查与批复:宜宾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09年4月底完成《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沐川县发展改革经济局于2010年2月9日对该电站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沐发改固[2010]034号)。
(3)相关行政审批:2009年 7月 13日,沐川县水务局以沐水务[2009]6号文件对《沐川县溪鸣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09年 7月 13日,沐川县水务局分别以沐水务[2009]7号、8号文件对《关于沐川县溪鸣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关于沐川县溪鸣水电站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进行了批复; 2007年 12月 25日,沐川县环境保持局以沐环函[2007]88号文件对《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9年9 月 26日,沐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沐安监[2009]1号对《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备案登记表》进行了备案。
(4)开工批准:沐川飞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报经沐川县水务局《关于溪鸣水电站工程开工的通知》(沐水务[2010]12号),下达了开工通知,电站正式开工建设。
(5)建成并试运行:2015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电站试运行发电。
2.3工程建设内容
2.3.1工程组成
沐川县溪鸣水电站建设性质为新建,装机容量为2×16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696万kw·h,属于小(1)型工程,工程主要特性见下表。
表2-1 溪鸣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一 | 水 文 | | | |
1、 | 流域面积 | | | |
| 全流域 | km2 | 643 | 龙溪河 |
| 工程坝址以上 | km2 | 566 | |
2、 | 利用的水文系列年限 | 年 | 38 | 实测与插补延长年份 |
3、 | 多年平均年径流量 | 亿m3 | 6.055 | 电站坝址处合计 |
4、 | 代表性流量 | | | |
| 多年平均流量 | m3/s | 19.2 | 坝址处合计 |
| 调查历史最大流量 | m3/s | 3500 | 底堡站 |
| 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 | P% | 10 | |
| 及流量 | m3/s | 2010 | 坝址 |
| 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 | P(%) | 2 | |
| 及流量 | m3/s | 2860 | 坝址 |
| 施工导流标准 | P(%) | 20 | |
| 及流量 | m3/s | 247 | 枯期(11月~4月) |
| 保证流量(P=90%) | m3/s | 14.3 | |
5、 | 泥 沙 | | | |
| 多年平均悬移质年输沙量 | 万t | 22.6 | |
| 多年平均含沙量 | kg/m3 | 0.31 | |
| 多年平均推移质年输沙量 | 万t | 3.4 | |
二、 | 水 库 | | | |
1、 | 水 位 | | | |
| 校核洪水位 | m | 377.7 | (P=2%) |
| 设计洪水位 | m | 376.20 | (P=10%) |
| 正常水位 | m | 377.70 | |
2、 | 正常水位时水库面积 | m2 | 240000 | |
3、 | 回水长度 | km | 6.0 | |
三、 | 工程效益及动能指标 | | | |
1、 | 总水头 | M | 15.7 | 377.70~362.00 |
2、 | 设计水头 | M | 15.3 | 净水头 |
3、 | 发电流量 | m3/s | 26 | 两台水机额定流量 |
4、 | 装机容量 | KW | 3200 | 2×1600KW |
5、 | 保证出力(P=90%) | MW | 385 | |
6、 | 多年平均发电量 | 万kw.h | 1696 | |
7、 | 年利用小时数 | h | 5300 | |
四、 | 淹没损失及工程永久占地 | | | |
1、 | 淹没土地 | 亩 | 73.24 | 其中:耕地3.0亩,河滩地42.14,荒地28.1亩 |
2、 | 迁移人口 | 人 | / | |
3、 | 搬迁房屋 | m2 | / | |
4、 | 工程永久占地 | 亩 | 95.24 | 其中耕地5亩 |
五、 | 主要建筑物及设备 | | | |
1、 | 首部枢纽 | | | |
1)、 | 闸坝 | | | |
| 地基特性 | | 石英砂岩 | 新鲜砂岩 |
| 坝顶高程 | m | 379.90 | 驼峰堰顶 |
| 坝顶轴线长度 | m | 55.2 | |
| 最大坝高 | m | 18.7 | |
| 正常水位 | m | 377.70 | |
| 设计引用流量 | m3/s | 26.0 | |
| 坝顶宽 | m | | |
| 坝底宽 | m | | |
| 建基面高程 | m | 361.00 | |
2)、 | 进水室 | | | |
| 地基特性 | | 新鲜砂岩 | 石英砂岩 |
| 底板高程 | m | 367.00 | |
| 闸室长度 | m | 18.0 | |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 闸室净宽 | m | 6.25 | |
| 孔数 | 孔数 | 2.0 | 石英砂岩 |
| 孔口尺寸(b×h) | m | 6.25×3.6 | |
| 设计流量 | m3/s | 26 | |
| 型式 | | 潜孔式 | 平板定轮钢闸门 |
2 | 厂房 | | | |
| 形式 | | 地面式 | |
| 地基特性 | | 基岩 | |
| 主厂房尺寸(长×宽×高) | | 37.34×15.24×31.337 | |
| 地坪高程 | | 370.461 | |
| 安装高程 | | 362.00 | |
| 发电机层地面高 | | 370.761 | |
| 行车轨顶高程 | | 379.761 | |
| 水轮机层地面高 | | 364.461 | |
3 | 尾水渠 | | | |
| 地基特性 | | 基岩 | |
| 型式 | | 砼明渠结构、矩形断 | |
| 长度 | | 37.64 | |
| 底宽 | | 4.0 | |
| 水深 | | 3.6 | |
| 比降 | | 1/2000 | |
| 首端出口底板高程 | m | 358.40 | |
| 正常尾水位 | m | 362.00 | |
| 最低尾水位 | m | 361.00 | |
5 | 升压站及主变场 | | | |
| 形式 | | 户外式 | |
| 地基特点 | | 基岩 | |
| 地面高程 | m | 372.00 | |
| 面积 | m2 | 7.5×15.485 | |
6 | 主要机电设备 | | | |
| 水轮机台数 | 台 | 2 | |
| 型号 | | | ZD660-LH-150 |
| 额定出力 | kw | 1785 | |
| 额定转速 | r/min | 375 | |
| 最大工作水头 | m | 16.3 | |
| 最小工作水头 | m | 10.7 | |
| 额定水头 | m | 15.3 | |
| 额定流量 | m3/s | 13 | 单机 |
| 发电机台数 | 台 | 2 | |
| 型号 | | | SF1600-16/2600 |
| 单机容量 | Kw | 1600 | |
| 发电机功率因数 | φ | 0.8 | |
| 额定电压 | kv | 6.3 | |
| 主变压器台数、型号 | 台 | 1 | SF9-4000/35 |
| 起重机型号、台数 | 台 | 1 | 20/5t,LK=10.5m |
7 | 输电线路 | | | |
| 电压 | Kv | 35 | |
| 回路线 | 回路 | 1 | |
| 输电目的地 | | | 大楠35KV变电站 |
| 输电距离 | km | 6.5 | 电站—大楠变电站 |
8 | 其它建筑物 | | | |
| 生活办公房 | | | |
| 建筑面积 | m2 | 360 | 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库房等 |
六 | 施工 | | | |
1 | 主体工程数量 | | | |
| 明挖土方 | 万m3 | 0.29 | |
| 明挖石方 | 万m3 | 0.38 | |
| 土方回填 | 万m3 | 0.59 | |
| 粘土回填 | 万m3 | 0.09 | |
| 浆(干)砌石方 | 万m3 | 0.073 | |
|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 | 万m3 | 1.55 | |
| 金属结构安装 | t | 219.4 | 启闭机及闸门 |
2 | 主要建筑材料 | | | |
| 木材(枋材) | m3 | 35 | (枋材) |
| 水泥 | T | 4639 | |
| 钢筋 | T | 218 | |
| 炸药 | T | 0.8 | |
3 | 所需劳动力 | | | |
| 总工日 | 万工日 | 2.67 | |
| 平均人数 | 人 | 300 | |
| 高峰工人数 | 人 | 500 | |
4 | 施工临时房屋 | m2 | 1500 | |
5 | 施工动力及来源 | | | 沐川地方电网70% |
| 供电 | kw | 300 | |
| 其它动力设备 | kw | 120 | 自备柴油发电机 |
6 | 施工导流(方式、型式、规模) | m3/s | 90.3~247 | 分期导流 |
7 | 施工占地 | 亩 | 7.0 | |
8 | 施工期限 | | | |
| 准备工程 | 月 | 2 | (交叉一个月) |
| 主体工期 | 月 | 19 | |
| 投产工期 | 月 | 2 | (交叉一个月) |
| 总工期 | 月 | 36 | |
七 | 经济指标 | | | |
1 | 静态总投资 | 万元 | 2623.09 | |
2 | 总投资 | 万元 | 2791.47 | |
溪鸣水电站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占地工程组成。工程项目组成及其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主要不利影响详见下表。
表2-2 溪鸣水电站项目组成表
工程项目 | 工程组成 |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
施工期环境影响 | 运行期环境影响 |
主体工程 | 首部枢纽 | 拦河坝(闸坝,坝轴线长55.2m);进水闸:压力管道,尾水渠 | 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水质污染、影响陆生动物栖息、噪声、废气、废水污染 | 闸坝阻隔改变水生环境,运行期水库调节运行,改变河流水文情势,可能带来相应的环境问题 |
辅助工程 | 施工辅助企业 | 在枢纽区集中设置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砼系统,不设置机修系统 | 破坏占地区植被、新增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粉尘污染、噪声影响 | 迹地整理、植被恢复后水土流失量微小 |
办公及生活设施 | 水库管理区、生活区 | 水质污染、固废污染、环境卫生及人群健康 | 水库管理区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
交通 | 进厂公路由乡村公路弯道处接入,全长90m,宽5m。 | 新增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噪声、废气污染 | 迹地整理、植被恢复后水土流失量微小 |
渣场料场 | 枢纽区:1处混凝土骨料、1处堆石料场、1处渣场 | 新增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
公用及环保工程 | 工程管理 | 生活区占地29×20m2 | / | / |
生态防水孔 | 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 | / | 减缓下游河段减水影响 |
占地与移民安置工程 | 水库淹没 | 水库淹没的河滩和荒地共计4.88hm2,其中:耕地0.2hm2,河滩地0.31hm2,荒地4.37hm2 | 水库淹没和工程占用地主要为河滩地和荒地等为非耕地,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小;新增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 迹地整理、植被恢复后水土流失量微小 |
工程枢纽建筑物占地 | 工程占地共计6.82 hm2,其中永久占地6.35hm2,施工临时占地0.47hm2,除0.33 hm2耕地外,其余全为河滩地和荒地,均属非耕地。在6.82 hm2占地中主体工程永久占地6.35hm2,其中耕地0.33 hm2,非耕地6.02;临时占地0.47 hm2,其中耕地0 hm2,非耕地0.47 hm2。 |
2.3.2主要建筑物布置
溪鸣电站河床式开发工程由泄洪枢纽、取水枢纽、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等建筑物组成,距上游三宝石电站7.7km。工程的枢纽布置原则是根据地形、地质等特点避开不利因素,使工程安全、可靠,在此基础上减小工程量,节省投资,方便施工和运行管理。枢纽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进水闸、厂房、尾水渠等。
泄洪枢纽河床最低点高程361.00m,上距三宝石电站7.7km。坝顶轴线总长70.2m,其中溢流闸坝段长60m,总净宽54m,6孔,每孔净宽9m,设6扇液压辅助翻板闸门。最大坝高18.7m,校核洪水位380.175 m,设计洪水位379.00,正常水位377.70m,设计水位377.00 m。非溢流坝长15.0m,为挡水挡墙式非溢流坝。
取水枢纽布置右坝端,总长21.65m,前为取水口拦砂坎,后为进水室引水经清污机、工作闸门入厂房发电。
厂区枢纽位于压力管道后开挖基岩上,尾水经38.64m尾水渠、侧埝泄入龙溪河内。电站办公,生活区布置在龙溪河右岸厂房右侧公路边,地坪高程372.20m, 场地29×20m。厂区及生活区经乡村公路与213国道相通。电站通过主变压器以35KV电压等级东北向出线,并网于溪鸣变电站。
2.3.2. 1 泄洪枢纽建筑物
该电站泄洪枢纽由拦河闸坝、非溢流坝段等建筑物组成。拦河闸坝段布置于河床及左岸、非溢流坝段布置于左岸山坡。
(1)拦河闸坝段泄洪建筑物
拦河闸坝段坝型为平底闸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闸坝轴线长60m,共设6孔泄洪闸,每孔净宽9.0m,边墩厚1.2m。闸室顺流向长18.0m,平顶堰型,底板顶高程370.70m,闸墩顶高程375.90m,最大挡水深度16.2m,闸坝最大高度18.7m。闸坝右侧下游采用导墙与河床式电站厂房隔开。建基面高程361.00,全部置于河床砂岩基岩上。
泄洪节制闸设置在底板顶部,安装潜孔式平面钢闸门,由液压启闭机控制,付厂房设计液压油泵控制房控制闸门液压启闭机。
闸坝上游设水平铺盖,顺流向长5m,厚1.0m,表面高程363.50 m。为防止坝基渗漏,拟在铺盖首端齿墙下,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并伸至左右两岸岸坡内10m。帷幕中心线长95.0m,帷幕最大深度10m,防渗标准≤5Lu。
闸坝下游采用斜坡护坦厚1.5m,底流消能防冲,因下游河道有挡水坝作消力坎,经计算不需另建消力池,护坦顶高程363.50 m降至360.50 m,护坦末端设深齿墙防冲,齿墙深入原河床下3.5m,齿墙底高程357.00 m,已嵌入下伏基岩弱风化层内。
(2)非溢流坝段泄洪建筑物
非溢流坝段采用重力式挡水挡土墙与左岸岸坡衔接,为部份岸边基岩开槽而成,砼结构,槽底高程369.70m。
2.3.2. 2取水枢纽建筑物
取水枢纽建筑物由取水口(含拦砂坎)、进水室、清污机工作闸门等组成。
取水口为双弧交接形,靠山右弧为挡土墙,临河左弧为拦砂坎,坎顶高程368.00m。
进水室横流向宽14.841m,顺流向长18.0m,闸底板高程370.50m,工作闸门。拦污栅孔口净宽4.99m,孔口总高7.4m;工作闸门孔口净宽5.595m,孔口总高2.273m。设计最大引进流量30.0m3/s,由平面钢闸门,卷杨式启闭机控制。闸后紧接压力管道。
2.3.2. 3输水建筑物
该电站在施工设计时,对输水建筑物取消了原设计压力管道73.86m ;减少了河段减水长度和河道占用长度。尾水渠道20m,其中前10 m为渐变段,后10m为尾水渠入龙溪河茂源电站取水坝前(正常水位361.70m);该电站设计尾水位362.00m,比茂源电站取水坝前正常水位高0.30m。
2.3.2. 4厂区建筑物
厂区建筑物由厂房、付厂房、主变场、尾水渠、进厂公路和办公生活区等组成。
(1)主厂房
主厂房置于龙溪河右岸开挖基岩上,由主机间和安装间组成,总长度22.753m,宽9.5m,总高23.00m,分为二层,建筑面积218.5m2,全框架结构。安装二台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机组轴线距上游边墙5.9m,距下游边墙3.6m,机组间距6.6m。厂房主要控制高程为:
屋顶高程379.00m,发电机层高程368.435m,水机层高程364.122m,
正常尾水位362.00m,尾水室底板高程357.79m。
(2)副厂房
副厂房布置在主厂房上游侧安装间后,长15.485m,宽7.5m。分二层。底层地坪高程368.435m,为10kv开关室,二层地坪高程373.46m,为中控室及35kv开关室,副厂房建筑面积共计381.90m2。
(3)升压站及主变场
升压站为户内式,在付厂房内。主变压器置于户外,布置在主厂房上游右侧主变场内,场地顺流向长7.5m,宽15.485m m,地坪高程372.00m。35千伏线路东北向出线,在溪鸣变电站并网。
(4)尾水渠
尾水渠为钢筋砼暗涵结构,总长40m,前20m为1:5.03的反坡渐变段,后200m为矩形断面,底宽16.0m,比降1/1000,正常水深3.6m,首端与主厂房尾水室相连接,尾水渠道尾为砼与浆砌块石混合结构顶高程363.0m,底板高程356.0m, 齿底深入基岩3 m, 齿底高程353.0m。
(5)进厂公路
进厂公路由乡村公路弯道处接入,全长190m,C20砼路面厚20cm,宽5.0m。
(6)生活区
电站办公、生活区布置在主厂房上游龙溪河右岸,生活区场地29×20m2,地面高程372.00m,建筑面积共计360m2。
2.3.3运行方式
溪鸣水电站为日调节水库,平、枯水期水库水位在377.40~377.70m之间消落,汛期(6~9月)库水位保持在汛期限水位377.50m运行,当入库流量大于50m3/s时,降低水位至冲沙水位,最低为365.55m,停机拉沙,并不定期的冲沙3~6次。
2.3.4工程施工组织
2.3.4.1施工条件
1、建筑材料。施工期间砂石料从龙溪河就地开采筛选,不足部分就近购买;水泥、粉煤灰、钢筋、油类、汽油、柴油、火工材料等皆为外购;施工用电从外界购买;供水直接抽取龙溪河水,经处理后用作生活用,施工用水为直接用抽取的河水;劳动力及生活物资在沐川县就近获取。
2、料场选择及开采
水电站工程所需条块石料、粘土料可就近解决,工程区无天然沙卵石料,施工用砂石料可采用人工砼粗骨料,或到外地购买。
2.3.4.2施工导流
(1)导流方式及导流时段
龙溪河系山区性河流,洪枯流量相差大,按水文资料5年一遇洪水。枯水期为10月至次年4月最大流量坝址处247m3/s(四月),汛期后过渡期5月Q=349m3/s;主汛期6~9月Q=1710m3/s。首部为低坝引水,但流量较大,经合理施工强度进行施工,在二个枯水期内完建,故首部枢纽的导流时段推荐一期为(头年10月至次年4月)施工期为7个月,最大导流流量为247m3/s(四月);二期时段为次年12月至第三年3月,最大导流流量为90.3m3/s(三月),施工期为4个月。
(2)导流建筑物
水电站导流工程一期采用土石围堰、二期采用土石浆砌石围堰。一期采用土石围堰由上、下游横向围堰和纵向围堰组成,围堰轴线长174.6m。二期围堰由上、下游土石堰体和纵向浆砌石堰体组成,上游土石围堰长52m,顶宽4m,最大堰高6.0m,下游土石围堰长50m,最大堰高5.0m。二期纵向围堰分为上、下游两段,上段长40m,下段长50m,中间由完建坝体连接,采用浆砌石堰体。
2.4工程变更
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将环评设计的“平均下泄流量为1.92m3/s溢洪道边墩埋管生态防水孔”改为“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其他工程无变更。
3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回顾
3.1主要环境影响要素和环境敏感目标
工程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要素主要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弃物和社会环境。
3.2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3.2.1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3.2.1.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
该工程施工区域占地总面积和影响范围较小,工程施工不会对当
地野生动物造成大的影响,也不会危及这些动物种群的生存:同时,这种不利影响是可逆的。
从水土流失的危害性来看,水土流失主要来自施工永久及临时占地、公路开挖扰动,渣场的弃渣堆放等工程中。在工程施工期对工程弃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弃渣进行绿化,将有效地降低渣场新增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工程占地及工程开挖等各项施工活动,将对工程地区的水体、大气、声环境造成局部污染。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工程的完工和环保措施的实施,影响程度将逐步降低或减免。
3.2.1.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
由于溪鸣水电站具有日调节性能,水库建成后对库区水文情势有一定的影响。工程建成后,河段内有一定的减水情势存在。在工程运行中产生的“三废”排放,由于得到妥善的处理,因此对环境影响不大。
3.2.2环境保护措施
3.2.2.1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河段水生生态环境,该项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以保障减水河段区域的生态用水维持量。
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提出要求,尽可能减少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并在施工后期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达到生态恢复和保护的目的。鉴于河段鱼类生境破碎、鱼类资源较少,仅提出一些管理措施和建议。
3.2.2.2水环境保护
通过库周污染源清理,维持库区水质。
3.2.2.3人群健康保护
加强施工区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和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并制定疫情监控和应急措施,加强预防措施。
3.2.2.4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混凝沉淀和自然沉淀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后,回用于砂石加工和混凝土搅拌和冲洗;对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采取旱厕回田的方式进行处理。
加强施工人员劳动卫生管理,减轻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其的影响。
对施工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沐川县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3.2.2.5其他环境保护
制定交通保障措施,减小施工期对区域交通的干扰。
3.2.3工程环保投资
该工程概算总投资2791.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6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6.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
表3-1 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表
| 类别 | 投资(万元) | 备注 |
施工期 | 1、水土保持及施工迹地恢复等生态工作 | 26.36 | |
工程措施投资 | 13.40 | |
植物措施 | 4.60 | |
临时工程 | 0.50 | |
独立费用 | 2.15 | |
补偿费 | 5.09 | |
基本预备费 | 0.62 | |
2、生态环保措施 | 6 | 被选、宣传、教育警示牌 |
3、水、气及声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及措施 | 36.3 | |
施工废水处理工程及措施 | 10.8 | |
砂石加工厂废水沉淀处理池 | 10.0 | 1处、含设施建设及运行费 |
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沉淀池 | 2.0 | 1处 |
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措施 | 3.0 | 3处简易旱厕,清运费 |
扬尘处理工程及措施 | 5.0 | 洒水降尘 |
噪声处理工程及措施 | 3.0 | 设立警示牌,专人值守 |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及措施 | 1.5 | |
处垃圾收集系统 | 1.0 | |
交通环境保障措施 | 0.5 | 设立警示牌 |
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 2.0 | 管理及保障 |
环境管理 | 10.5 | |
环境监测 | 1.5 | |
前期环评等 | 5.0 | |
环境监理及其他 | 4.0 | |
小计 | 75.66 | |
运行期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3.0 | 旱厕一座,一次性投入 |
垃圾收集处置设施 | 1.0 | 一次性投入 |
厂区绿化 | 2.0 | 一次性投入 |
小计 | 6.0 | |
合计 | 81.66 | |
3.3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建议及批复
3.3.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要结论
通过对工程开发区域内的环境现状调查以及工程兴建运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得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如下。
3.3.1.1项目建设的意义
沐川县溪鸣电站位于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和宜宾县龙池乡境内的龙溪河中游的界河上,是龙溪河干流上的第二级水电站,溪鸣电站坝址及厂址均属于沐川县箭板镇和宜宾县池龙乡境内,开发河段为沐川与宜宾两县交界河段(左岸为沐川县,右岸为宜宾县),坝址位于龙溪河中游,金鱼溪口上游约150m处,本工程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3200kw(2×16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696万kw·h,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成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乐山地区的电力不足问题。
3.3.1.2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河段各种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总体上讲,工程河段水质良好,可以满足相应水质标准。
工程所在地无工矿企业,基本五大器污染源和噪声源,再加上工程所在地植被覆盖率较高,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3.3.1.3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针对本工程建设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有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修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浇灌林地,不排放;施工期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开挖破坏面、弃渣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金属垃圾、油料、库区水面固体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分类存放,由相关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至最低程度。
工程的环境保护总投资为81.6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6.3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90%,基本能够满足环保需求。环评要求业主切实的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3.1.4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论证
溪鸣水电站建设与龙溪河开发规划相容,沐川县溪鸣电站位于乐山市沐川县箭板镇和宜宾县龙池乡境内的龙溪河中游的界河上,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环保措施、水保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同时,为减轻对项目下游河段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在运行期保持一定的下泄流量(1.92m3/s),以保障减水河段区域的生态用水维持量。综合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在拟选址处建设是可行的。
3.3.1.5环评报告书建议和对策
(1)建议利用溪鸣电站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环境监测等工作,积累流域环境本底基础资料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资料,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的开展。
(2)建议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使其自觉主动的保护环境。
(3)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和管理。
(4)在工程完建期,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对施工迹地实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绿化措施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在绿化措施实施过程中可在地方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经行。按有关规定对环保措施进行验收。
3.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一、原则同意评审会议评审意见。该项目拟建于沐川县箭板镇行路村四组岷江下游右岸一级支流龙溪河上,电站为河床式开发,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主体工程包括拦河坝、进水问、压力管道、地面式厂房等建筑。工程总投资2791. 47万元,装机容量为 2×16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 1696万kw·h.h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沐川县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沐川县龙溪河干流中下游河段水电规划》,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当地的环境质量能得到控制,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通过有效的工程和生态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必须观测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加强准备期、主体工程期以及建设后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工程同步开展与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设施纳入招标、施工合同中。
(3)施工期落实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先档后齐,弃渣必须运至弃渣场堆存,不准乱堆乱存,更不准弃渣下河。落实施工期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消除和减轻扬尘、噪声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4)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和减少因工程开挖、爆破等活动对工程区植被和景观带来的影响和破坏,做好挖、填方平衡,及时采取措施对渣场、道路、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建设。
(5)工程必须落实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建设和运行后的管理措施,优化电站运行调度方案,科学调度发电,并设置相关设施确保下泄不低于1.92m3/s的流量,满足下游生产和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需要。当经济发展对下游河段水量有更高要求时,必须增加下泄流量满足新的要求。
(6)落实好足够的资金,确实按照《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实做好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防止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培训,杜绝炸鱼、电鱼和毒鱼等违法行为发生。
(8)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取得发改委、国土、规划、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我局报告。试生产时,必须向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竣工时,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或使用。否则,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予以处罚。
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1环境影响报告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提出了环保要求,设计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其他相关因子,目前已全部落实。详见下表
表4-1 环境影响报告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表
环境要素 | 环境影响分析 | 环保措施内容 | 落实情况 |
水环境 | 水文情势 | 坝址下游河段的水位、流量等发生变化;库区水面、水深增加,流速减缓 | - | 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以保障减水河段区域的生态用水维持量 |
水质 | 施工期生产废水将增加河流SS含量、生活污水将污染河道水质 |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成套设施和化粪池处理 | 该项目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不外排,不对外界水环境造成污染理。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内的燃油、爆破及汽车运输产生TSP,对施工人员有影响 | 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使用低尘设备 | 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在厂界栽种的绿色植物具有隔离作用 |
声环境 | 噪声对施工人员有有影响;对周围敏感点居民有影响 | 设置交通警示牌、工人戴耳塞、防噪头盔避免夜间施工等 | 项目运行期会产生噪声污染,通过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厂界种植绿色植物等多项措施,有效控制生产噪声污染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态 | 施工影响工区地表植被,施工活动干扰野生动物 | 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 对部分施工迹地,渣场进行了绿化和恢复,部分仍需继续加强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
水生生态 | 闸坝阻隔对鱼类种群数量有影响 | 设置生态下泄孔 | 建有生态下泄孔,能保证1.92m3/s |
水土流失 | 工程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开挖弃渣增大水土流失量 | 工程及植物水保措施 | 非永久性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大部分得到有效恢复,小部分仍需继续加强绿地恢复工作 |
人群健康 | 施工期可能引起外源性疾病的输入或流行 | 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管理、疫情监控和应急措施 | 建立有相应的监控和应急措施 |
建设征地 | 水库淹没和施工占地对当地经济带来一定影响 | 水库淹没和施工占地,专项及配套工程建设 | 未降低受影响人口原有的生活水平,提高其生活质量,改善基础设施 |
生活垃圾 | 污染水、土壤和大气,还可能传播疾病 | 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 按要求集中收集,由相关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其他相关因子 | 工程对水、大气、声环境及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的综合影响 | 加强工程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 | 建立有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 |
4.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落实情况
对照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溪鸣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沐环函〔2007〕87号),我站现场监测人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见下表:
表4-2 环评批复要求与落实情况检查对照表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 落 实 情 况 |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通过有效的工程和生态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业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遵守了“三同时”制度,并通过保证生态下泄流量,恢复施工迹地、使用隔音降噪设施等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外环境和当地经济的影响 |
必须观测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环保资金,加强准备期、主体工程期以及建设后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工程同步开展与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设施纳入招标、施工合同中。 | 根据现场调查,业主在电站设有专职环保部门,建立有环保管理制度,安排专职环保人员 |
施工期落实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做到先档后齐,弃渣必须运至弃渣场堆存,不准乱堆乱存,更不准弃渣下河。落实施工期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消除和减轻扬尘、噪声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 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按照水体保持要求进行施工和废渣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将施工对周围噪声、空气和生态影响降到最低 |
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控制和减少因功臣开挖、爆破等活动对工程区植被和景观带来的影响和破坏,做好挖、填方平衡,及时采取措施对渣场、道路、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建设。 | 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该项目在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场地,最大程度减少项目现场的植被破坏。工程建成后对渣场和施工迹地进行了部分恢复,但仍有部分施工迹地需加强恢复 |
工程必须落实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建设和运行后的管理措施,优化电站运行调度方案,科学调度发电,并设施计量设施确保下泄不低于1.92m3/s的流量,满足下游生产和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需要。当经济发展对下游河段水量有更高要求时,必须增加下泄流量满足新的要求。 | 根据现场调查,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以保障减水河段区域的生态用水维持量 |
4.3现场检查中的其他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和检查发现,该电站运行期还存在一些其他的安全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该电站的变压器应急油池不规范,设备检修机油为设置专门的贮存点,假设出现漏油情况,将会对当地地表水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业主根据建议和意见及时整改,设计安置事故油收集装置,能有效防止变压器漏油的情况,最大可能防治水体污染威胁。并于溪鸣水电站专门修建危废油品暂存间,集中收集事故油和设备检修机油,并与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签到危废处置合同,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
5.1生态环境现状
5.1.1陆生生物
该项目所在地区主要为人工种植农作物,其主要粮食产物有水稻、小麦、玉米、红薯等,经济作物主要有甘蔗、油菜、花生、白姜、黄姜等,其次为草丛植被、灌丛植被、和针阔叶混交林,乔木主要有黄杨树、榆树、水青杠、马尾松、柏木、栲树、香樟、云南松、高山松等,竹类主要有方竹、刺竹、慈竹等。该项目所在地区人类活动频繁,生物多样性贫乏,动物主要以鸡、鸭、牛、羊、猪等人工饲养动物为主。在区域内无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5.1.2水生生物
该项目工程河段水域鱼类均为淡水定居种,鱼类区系以第三纪区系为主,主要为鲤、鲫、泥鳅等,工程河段无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更无国家、省级保护品种,主要是一般经济鱼类,其余为杂小鱼,经济价值不大。
5.2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次验收调查通过对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电站建设施工期对陆生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局部的破坏它们的一些个体,对物种的本身生存和总体数量规模不形成威胁,且项目区内无珍惜或濒危物种,且不具地方特有物种,因此,从评价区整体看,施工期对当地陆生生态影响不大。此外,就运行期看,水库形成的库区湿度等气象条件变化对整个评价区内生物无明显的不利影响。
5.3水生生物及鱼类影响调查与分析
本次验收调查通过对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地无珍惜、濒危和当地特色水生生物,也无回游类水生生物,且电站建成后设置有保证下泄生态流量的设施,因此电站建设未对水生生物及鱼类的种类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4水土流失影响调查与分析
5.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该工程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和防治责任范围一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水土流失预计范围共计7.02hm2,其中:工程建设区6.82hm2,直接影响区0.2 hm2。
项目建设区:指工程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区及施工期间的临时征、租地范围、淹没区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总面积6.82hm2,其中永久占地6.35hm2,临时占地0.47hm2。该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占地共计4.88hm2。
直接影响区:指该工程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该工程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或带来直接危害的地区。该工程直接影响区为施工便道两侧影响区(两侧各计2m),总计0.2hm2。
5.4.2水土保持措施调查与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历史资料,溪鸣水电站位于箭板河上,流域内植被较好,下游地区主要为灌木丛,工程区海拔较低,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局部地区为中度、强度。该项目运行期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甚微,水土流失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期,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弃渣、施工临建设施、施工公路建设过程中对原地表植被和边坡稳定性的破坏。项目建成后,通过回复施工迹地,稳固边坡,整治道路排水沟,种植植被等措施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5.5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
5.5.1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
该项目在施工前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防护措施,根据环评报告和水士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针对方案设计中提出的需要开展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项目安排。在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水土保持工作,总体上完成了环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和植物防护措施,措施总体上有效。
对于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和水库淹没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防治和补偿措施,措施总体上有效。
5.5.2生态保护措施建议
电站建成运行后,库区水位升高,河水淹没河床,而生长在淹没河床上边的植被也随之消失,但是对于生长在水位以上和岸坡上植被则不会因电站的修建而改变。由于电站建成后对库区两岸的生态影响不明显,目前仅进行定期观察,如发现成片植被被淹没现象,则可有计划的栽种竹子,即可弥补植被损失,又可防止库岸崩塌,还美化了库区环境。
为了保护河段水生生态环境,该项目通过冲沙闸的通气管上开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的下泄生态流量,以保障减水河段区域的生态用水维持量。
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提出要求,尽可能减少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并在施工后期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达到生态恢复和保护的目的。
鉴于河段鱼类生境破碎、鱼类资源较少,仅提出一些管理措施和建议。
6水文情势影响调查
6.1流域水文特征
根据相关文献资料,龙溪河为岷江下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屏山县七星包一代山区。河道全长81km,落差1715m,控制集水面积643km2,河道平均比降5.75‰。其中沐川县境内河道长度为51km,其中龙溪河中游沐川县与宜宾县共有界河长7km,河段平均比降2.5‰。
6.1.1径流
根据相关文献资料,龙溪河径流主要为降水补给,其次是融雪,底堡水文站多年平均流量17.6m3/s,平均年径流深1086mm,径流模数为34.41/s.km2。径流年内分布不均,7、8月水量最丰,6、9月次之,11月~次年4月为枯水期。
径流年际变化不大,最大年平均径流量与最小年平均径流量倍比值1.85,年最小流量一般出现在1月和2月,随温度升高,降雨增多,径流过程逐渐回升。
6.1.2洪水
根据相关文献资料,龙溪河上游为五指山多雨区,降水较为丰沛,暴雨多。洪水多为暴雨形成,季节性明显,大洪水多出现于6~10月,年最大洪水多数在7、8月。根据三宝是电站设计报告资料,首大洪水重现期为110年,次大洪水重现期为55年。
6.2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根据《溪鸣水电站行洪论证》:溪鸣水电站建成后,库区水位有一定程度的抬高,会使库区流速减缓,减小了水流对两岸的冲刷,便利于岸边的稳定。库区淤积以推移质泥沙为主,河床没有细化,河床组成与天然基本一致。因此,河道不会因工程建设产生明显的河床演变,河势是稳定的。
6.3减水河段及生态下池流量保障措施调查
该项目针对减水河段的生态影响,下泄流量通过开启冲沙孔的方式保证下游1.92m3/s,有效减缓了工程对下游河段减水影响。
6.4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建议
经现场调查和查阅各方面相关资料,该项目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下泄流量不小于1.92m3/s,最大程度减小了工程对影响区内的环境干扰和影响。
7环境质量影响调查与监测
7.1水环境影响调查
7.1.1水质影响分析
7.1.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搅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调查,施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用作肥料,未对该项目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生活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由于产量较小,通过化粪池进行处理,作为农家肥供周边农户施用,不会对该项目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7.1.1.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主要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周围农户做农肥使用,不外排,不会对龙溪河水质造成影响。
7.1.2运行期水环境质量监测
7.1.2.1监测时间、监测断面及频次、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8日。
监测断面:1#电站进水口上游100米、2#尾水排口处、3#尾水排口下游500m。
监测频次:连续采样3天,每天每个点采样一次。
本次监测项目为:水温、pH、悬浮物(SS)、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TN)、石油类。
执行标准:本次地表水监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标准。
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下表。
表7-1 地表水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及编号 | 检出限 |
采样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T 91-2002 | / | / |
pH | 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86 | pHS-3C型精密酸度计(H048384185) | / |
SS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GB 11901-89 | 电子分析天平(BT22430000246) | / |
DO |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 | GB 7489-87 | 滴定管 | 0.2mg/L |
CODcr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滴定管 | 4mg/L |
BOD5 |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2009 | 生化培养箱 | 0.5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T6新悦可见分光光度计 (21-1610-01-0228) | 0.025mg/L |
石油类 |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2 | 红外测油仪(1523126188) | 0.01mg/L |
7.1.2.2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项目区地表水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7-2 地表水质量监测结果
样品时间 | 点位 | pH | SS | DO | CODcr | BOD5 | 氨氮 | 石油类 |
2018.1.16 | 电站进水口上游100米 | 7.49 | 12 | 7.9 | 16 | 2.5 | 0.261 | 0.01 |
尾水排口处 | 7.58 | 10 | 7.9 | 18 | 2.4 | 0.263 | 未检出 |
尾水排口下游500m | 7.55 | 11 | 7.9 | 18 | 2.4 | 0.287 | 0.02 |
2018.1.17 | 电站进水口上游100米 | 7.37 | 9 | 7.9 | 12 | 2.5 | 0.207 | 0.01 |
尾水排口处 | 7.55 | 11 | 7.9 | 14 | 2.5 | 0.278 | 0.03 |
尾水排口下游500m | 7.57 | 10 | 8.0 | 16 | 2.5 | 0.252 | 0.02 |
2018.1.18 | 电站进水口上游100米 | 7.40 | 11 | 8.0 | 14 | 2.5 | 0.234 | 未检出 |
尾水排口处 | 7.59 | 8 | 7.9 | 18 | 2.5 | 0.254 | 0.01 |
尾水排口下游500m | 7.57 | 9 | 7.9 | 18 | 2.4 | 0.255 | 未检出 |
执行标准(GB 3838-2002) | 6~9 | — | ≥5 | ≤20 | ≤4 | ≤1.0 | ≤0.05 |
7.1.2.3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及建议
根据环评报告书、现场调查和各方相关资料,工程在施工期主要采取下列水污染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有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搅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将废水处理后回用。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由于产量较小,该项目采用化粪池对生活污水经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灌。
3运行期水环境调查结论
经监测,各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标准。
7.2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7.2.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有于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噪声,凝土搅拌和系统噪声,钻、爆噪声,和交通噪声。
根据噪声源预测和敏感对象分析,该工程声环境评价范围的敏感对象主要是现场施工人员和附近的散居农户,为减轻施工过程噪声的影响,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顺序等方式有限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7.2.2运行期噪声影响源分析
工程运行期主要噪声源是水轮机组的设备噪声,电站水轮机组置于厂房内部底层,通过厂房可以起到一定的隔音降噪的效果:根据现场调查,电站厂房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因此电站机组的运行噪声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7.2.3运行期噪声监测
7.2.3.1监测点位、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2018年1月16日至18日对该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本次监测共设7个监测点位,每个点位昼、夜间各监测1次。具体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7-3 噪声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及编号 | 检出限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AWA5680型多功能声级计(068882) | / |
7.2.4执行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表7-4 噪声质量监测执行标准
项目 | 昼间〔dB(A)〕 | 夜间〔dB(A)〕 |
标准值 | 60 | 50 |
7.2.5监测结果及评价
7.2.5.1监测结果
2018年1月16日至18日连续3天对该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具体结果见下表。
表7-5 噪声监测结果表
时间 | 1# | 2# | 3# | 4# | 5# | 6# | 7# | GB 12348-2008 2类标 |
2018.1.16 | 昼间 | 47.8 | 52.7 | 53.7 | 54.7 | 51.3 | 53.3 | 51.2 | ≤60 |
夜间 | 4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