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2019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辖区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隐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迅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风险和隐患台账,强化落实预防避让措施,坚决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矿山方面
煤矿和井工非煤矿山要突出抓好水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
要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液氨、液化天然气等高危物品和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尤其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三)道路交通方面
要强化对公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
(四)地质灾害类
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五)建筑施工方面
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
(六)旅游方面
要严格控制好景区、景点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的发生。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漂流)和设备安全的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安全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其他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要加强消防以及城市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特种设备、电力、农业、渣土堆场、医院、养老院等的安全检查,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校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要重点宣传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连同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一并于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4609110;电子邮箱:mcxawb@126.com。
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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