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持续开展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地、监理企业、燃气企业: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持续建设厅<关于持续开展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建安委〔2018〕21号)文件要求,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工作范畴分工,成立由副局长、房管局局长、人防办主任余波,副局长邹远川,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刘锋任组长,建管股、城建股、城乡规划股、质安站负责人任副组长,建管股、城建股、城乡规划股、质安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住建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1. 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领导带班值守、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等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 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宣传贯彻。督促工程参与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
3.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查找现场突出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和闭环管理。
4. 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易燃、有毒、危化品管理,严格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临时用电和电气管理,防止火灾、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
5. 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6. 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监测报告、防护保障、培训教育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7. 加大打击治违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规范施工、不办理施工许可、民工工资拖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程序。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计入不良行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组织对城镇燃气站、管网等设施运行安全和用户燃气使用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老旧危房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房屋,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与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保证房屋公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四)加强农房建设资料安全监管
督促指导各地对农房建设选址、抗震设防、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建设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要求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三、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把整治行动要求传达到企业和项目;
(二)集中整治阶段(6—11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检查,指导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查和回头查,注重查整改、查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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