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司法局
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解下达到各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单位目标进行考核;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及时修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部门信息认真进行梳理,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一步完善了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定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并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和机制执行。
(三)围绕工作职能,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按要求对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二是在省、市、县政府门户站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单位职能、领导分工、调研文章、工作动态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业务信息,方面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四)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利用法治乐山网、绿色明珠网,四川省政务信息网站等定期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定期通过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等公开方式公开部门信息。三是配备信息公开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干警公示栏、服务公示牌等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在绿色明珠网管理平台公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62条,党务工作动态信息31条,更新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2条,“三公”经费信息1条,2014年预算信息1条;在乐山市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工作信息34条,“三公”经费信息1条,2014年预算信息1条;在法治乐山网上公开工作信息144条;乐山长安网上公开工作信息95条。我局设置对外监督投诉电话,全年未收到过举报和投诉,未出现行政诉讼和向纪检部门举报案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明确我局4605148法律援助中心和信访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理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二)2014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平台、载体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今后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和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内容。认真梳理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料,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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