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民宗局
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9〕1号)《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沐川县民宗局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的内容。经过对照检查,2018年度沐川县民宗局主动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2条,其中其他工作动态信息12条;不存在依申请未公开情况,不存在举报投诉等情况。相关数据均严格按照川办发〔2014〕78号文件要求进行了统计。
二、严格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沐府办函〔2018〕10号)要求,落实和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
三、不存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未公开情况,严格对照要求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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