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沐川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公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沐川县公安局深入推行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条例》,转变公安职能,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警察队伍。我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主管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初步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
(二)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强化对公安信息的审核审查,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安信息,确保了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公安信息的权利。
(三)全面推进监督考核。县公安局督察对大队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部门加以改进。在加强监督考核的同时,县公安局办公室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公安信息,采用网络、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利用沐川县电视台、沐川县政府门户网站—绿色明珠网等将县公安局开展的一系列行动、活动进行公开,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公开;狠抓基层派出所各项办事程序的公开,将警务公开推向基层,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二)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涉及广泛,包含了各类规范性文件、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禁毒宣传、“平安沐川”建设、“一标三实”工作、治安防范和消防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等信息。2013年,县公安局累计公布政务公开信息120余条,党务公开信息1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 年,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 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沐川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针对有关公安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在规范公安信息公开行为、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存在不足,对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做好公安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继续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公安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多种途径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公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确保公安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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