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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公安局关于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0 信息编辑:沐川县公安局 字体:【
关于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docx

沐川县公安局

关于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为规范公安机关保证金账户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努力查找清理,我单位有部分取保候审保证金因当事人未前来办理退还手续、无法联系等原因,致使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滞留账户,资金收取时间为2010年及以前年度,现对长期滞留的保证金予以公告。请有取保候审保证金未领取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保证金收取票据原件至原办案单位办理手续。若本人无法自行前来,可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和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相关认领手续。

公告发布期限届满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置。

联系地址:沐川县公安局警务保障股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833-4602663

特此公告

沐川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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