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51号
刘培荣、刘冬梅、刘林、周志秀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089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培荣、刘冬梅、
刘林、周志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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