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64号
王玉堂、陈红玉因保管不善,将川(2025)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043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玉堂、陈红玉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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