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举报人孙楠发放举报奖励的公告
沐川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举报人孙楠发放举报奖励的公告
孙楠先生你好:
你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举报的问题线索,我局于6月30日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6年8月,我局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处理,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川应急规[2025]4号)的规定,现决定对你进行举报奖励,因无法联系你本人,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账号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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