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补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的批复沐府土〔2022〕58号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21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乌蒙沐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将位于沐川县沐溪镇滨河北路的土地面积增加253.6平方米,全额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计入办证面积。
二、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和原证终止日期一致为2071年1月12日止。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按评估金额31.19万元,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