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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续期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11

发布时间: 2022-01-27 信息编辑: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向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原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县人民政府(沐国用〔2013〕第0124号)批准使用的,位于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8号的87.0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出让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使用。

二、土地用途设定为商务金融用地,续期年限40年,截止日期为20561112日止。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16.1万元,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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