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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续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沐府土〔2022〕52号

发布时间: 2022-07-05 信息编辑: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续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18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原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经川(2017)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01185号登记使用的,位于沐川县大楠镇正街166、168号的65.7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出让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使用。

二、土地用途设定为商务金融用地,续期年限40年,截止日期为2058年11月30日止。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7.08万元,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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