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沐府土〔2022〕75号)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26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沐川县2011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40号)批准征收的,位于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450.9平方米(约2.18亩),以划拨方式供应给乐山沐源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土地用途设定为公园与绿地用地。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