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箭板镇村民彭云凤续期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沐府土〔2022〕11号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箭板镇村民彭云凤续期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向箭板镇村民彭云凤续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4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原箭板镇村民彭云凤经川(2020)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02332号登记使用的,位于沐川县沐溪镇梨园东巷60号1单元201号、301号的59.1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出让给箭板镇村民彭云凤使用。
二、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50年,截止年限为2069年8月31日止。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89847元,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