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 生物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文件编号:MZCTP2015-2号
项目名称: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
生物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二○一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四)响应文件组成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七)响应文件撤回
(八)谈判程序
(九)响应文件的审查
(十)报价的有关要求
(十一)成 交
(十二)合同授予
(十三)质疑和投诉
(十四)谈判纪律要求
(十五)验 收
第三章 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章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审查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组成)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谈判申请及申明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4:投标报价表格式
附件5:投标设备明细表
附件6:技术参数偏离表
附件7: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8: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沐川县农业局的委托,拟对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MZCTP2015-2号
二、谈判项目名称: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四、谈判项目简介:生物有机肥数量100吨;有效菌种为侧孢短芽孢杆菌和枯草芽孢杆菌;执行标准NY884-2012。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肥料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生产厂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并提供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和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必查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谈判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方式:
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八、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九、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833-4608683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质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电话报名者请将以上材料各一份发送至QQ邮箱:845121712内。)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十、谈判时间:2015年4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电报、传真的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169号(宜必思酒店2楼)
十二、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 沐川县农业局
联 系 人:
电 话:0833-4608331
采购代理机构: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沐溪镇沐源路248号县政务中心2楼
电 话:0833-4608683 传 真:0833-4608683
联 系 人: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本表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事宜,以后列相关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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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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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项目名称 |
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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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文件编号 |
MZCTP2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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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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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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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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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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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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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2015年4月20日前配送安装完毕;供货地点:沐川县农业局采购人指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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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货款划拨至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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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谈判文件公告之日起至谈判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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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分包履约 |
本次谈判项目只设一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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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
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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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活动开始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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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谈判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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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备选谈判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原则上报价次数为二次报价(详见本章第十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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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签字盖章 |
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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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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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响应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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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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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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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169号(宜必思酒店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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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2015 年4月21日 14 时 30 分 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169号(宜必思酒店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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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谈判和报价。
2、有关定义
2.1 “采购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方是沐川县农业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方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交易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报价供应商”即“供应商”系指报名登记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包括考察现场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6、谈判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7、谈判保证金
7.1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7.2 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活动开始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提交;
7.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7.4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5 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束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无息退还;
7.6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单位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没收谈判保证金:
(1)谈判活动期间供应商无故退出谈判活动的;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的。
8、履约保证金
8.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以证明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8.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项目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供货或经验收不合格的;
(2) 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后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的。
8.3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收款人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谈判须知;
3、技术参数要求;
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审查标准;
5、附件。
根据本章第三条“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的任何时候,交易中心均可主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1、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谈判申请及申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4)生产厂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并提供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和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投标人2013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审计报告复印件;
(7)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票据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谈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须加盖公章);
(2)产品质量保证书;
(3)技术参数偏离表;
(4)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服务电话(加盖公章);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与范围、售后响应时间等(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
(5)其它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采购项目报价响应文件要求
3.1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报价汇总表、设备明细表。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编写供应商响应文件;
2、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谈判无效;
4、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6、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独立装订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二份。
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文件均须用不褪色的蓝或黑墨水书写或者打印,报价表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8、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0、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纸袋或信封密封。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中的所有条款、事项,详细了解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要求后再制作响应文件,并完全作出实质性地响应;如有偏离的,应单独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附在其响应文件中。
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于2015年4月21日 14 时30分前送达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169号(宜必思酒店2楼)。
2、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在谈判开始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1、谈判要求
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活动;
2、开标程序
2.1供应商和采购人、监管人员签到;
2.2 主持人宣布谈判活动开始;
2.3 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供应商名单;
2.4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
2.5交易中心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
2.6供应商向谈判小组提交响应文件;
2.7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2.8开启响应文件;
2.9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仔细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活动。
3、谈判程序
3.1 陈述、谈判。供应商的陈述时间最多10分钟。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产品质量、优惠价格、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3.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由其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将淘汰该供应商,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3.5 最终报价。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作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3.6 第二轮报价中最低报价未超过预算价,将推荐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形成评审报告;
3.7 宣布谈判活动结果,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3.8 宣布谈判活动结束。主持人宣布谈判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4、采购终止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均被淘汰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5、公示结果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期结束,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川财采〔2008〕3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负责审查、谈判、推荐出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并严格保密谈判内容。
2、修正依据
若文字大小写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参谈文件正本与参谈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参谈文件的参谈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参谈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审查内容
3.1 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审查供应商技术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2 谈判小组将审定供应商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3.3 谈判小组判断供应商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4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3.5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6 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结合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向供应商代表提出质询,供应商代表应认真予以答复;如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答复材料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内容。
1、报价包括的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提到的报价(包括最终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所需货物、备品备件及其税费、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使所报全部产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的价格。
2、报价的次数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报价次数原则为二次,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当第二次报价出现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者,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次竞争性谈判设有最高限价。
1、成交原则
1.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一轮报价中作出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人;
1.2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1.3第一成交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差额的,交易中心有权顺延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或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成交程序
2.1 谈判小组将审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按照报价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2 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后,交易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交易中心在取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交易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内容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4、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规定程序办理。
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方、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方、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数量要求等按批次验收。
一、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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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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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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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有机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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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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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尽量提供所报产品的参数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出具的参数证明材料等。
2、供应商提供的参数证明材料或响应材料不得有虚假,如经谈判小组核查(如通过网上查询或交货后的验收),属不实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作不付款处理。
二、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有效菌种为侧孢短芽孢杆菌和枯草芽孢杆菌,其他指标符合NY884—2012标准。
三、服务要求:
包装完好符合相关标准,规格为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要求: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沐川县农业局采购人指定点。
3、交货方式:配送完毕并交付使用。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货款划拨至中标单位。
六、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数量要求等按批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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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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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谈判申请及申明 |
有效 |
签字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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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有效 |
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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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税务登记证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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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有效 |
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效(法人参加报价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鲜章) |
正本中为原件 |
|
6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有效(法人参加报价的不提供)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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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并提供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核查原件) |
|
8 |
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投标产品的《生物有机肥料登记证》和投标产品近三个月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核查原件) |
|
9 |
投标人2013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审计报告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10 |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票据及社保证明材料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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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
正本中为原件 |
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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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报 价 |
有效的投标报价表及设备明细表 |
签字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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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有效且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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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
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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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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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结论分“合格” 和“不合格”。
2、总体结论为“不合格”则报价无效。
沐川县现代农业项目生物有机肥
竞争性谈判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
(注:三部分响应文件独立装订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代表签章:
2015年 月 日
谈判申请及申明
致: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谈判文件编号为 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人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真实的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安装,并交付采购方验收、使用;
4、如我方成交后,将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并谈判文件要求保证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如因我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我方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方、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方、政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手 机:
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仅供参考)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谈判项目编号)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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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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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价 (万元) |
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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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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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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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 |
制造厂/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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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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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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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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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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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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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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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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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谈判文 件条目 |
谈判文件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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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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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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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设备技术支持、维修等计划,以及以后的维护方案和资费政策等内容。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合法经营,供应商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且无违法、违规的记录。
(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