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采矿权拍卖公告
【公告文号:沐自然资公(20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金尚丰拍卖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组织实施“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出让的标的为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采矿权(简称“标的”)。竞买人在竞得标的后,须与原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业主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一并受让原采矿权范围内资产。
2.拍卖出让标的情况。(采矿权有关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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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
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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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沐川县茨竹乡 |
矿权面积 |
1.7264 k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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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种 |
伊利石粘土矿 |
资源储量 |
矿山保有资源储量91.60万吨,可采储量 68.70 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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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680m~+480m |
出让年限 |
1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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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范围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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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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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30949.093 |
3536826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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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30949.092 |
35368703.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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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230471.088 |
35368757.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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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27949.076 |
35368757.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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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227949.073 |
3536811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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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230349.090 |
3536823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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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230676.732 |
3536815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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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生产规模:6万吨/年;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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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
竞得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修复和土地复垦。须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财建〔2017〕638号)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矿山开工建设2年内须申报进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成功,矿山停止生产至申报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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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
12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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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幅度 |
1万元及以上 |
出让人 |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
二、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充分调查知晓该标的存在的债务、抵押、法院查封等情况,可能存在标的因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抵押,不能完成采矿权登记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标的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利人按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4.本次拍卖标的移交后涉及的所有安全、环保、水保等手续办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仅为查明资源量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2.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标的部分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期(10个工作日)满后30日(含节假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拍卖成交价款余款;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期(10个工作日)满后30日(含节假日)内支付原采矿权范围内资产价款651.2664万元给沐川县茨竹乡峨峰白泥采石场业主。
3.该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及开发利用,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四、出让方式
本宗采矿权出让方式为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竞买人需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的银行担保函,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竞买人竞得标的后,未能按公告和拍卖文件要求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的违约经济责任。
六、竞买报名事宜
1.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1月14日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并于2022年1月14日17:00前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和咨询、索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2.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拍卖出让标的竞买人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我公司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会。
八、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2年1月17日10:30。
2.拍卖会地点: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5楼交易大厅(沐川县沐源路688号大千百汇商务楼)。
九、签订合同
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原采矿权范围内资产价款并办理完毕成交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出让人办公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和《资产转让合同》。
十、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
4.沐川县人民政府(http://www.muchuan.gov.cn/);
5.中国商报网(http://gonggao.zgpm.com/)。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尚老师
2.联系电话:0833-2122008/18980263883
四川金尚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