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沐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7.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8.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9.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对重点产品、纤维及制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产品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企业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组织企业开展企业采标工作,依法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4.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区域内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及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
15.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6.承担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8.承办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9.承担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等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放宽准入推动市场主体增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
2.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红盾春雷
3.优质服务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森态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创建1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创汇1800万美元,实现我县国际注册商标零突破;指导永丰浆纸公司成功创建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搭建“政企银”融资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全年共办理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36件,为企业融资5.6497亿元。申报验收“守重”企业16家。
4.强化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和谐。认真履行县食安办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850场次12万人次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做好重大节日、中高考等保障就餐14场次28000人次;建立局、所两级检测网络,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快速检测792批次,食品总体合格率达97%;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案件20件,抽样47户50批次,药品总体合格率96.5%。
5.双心创建树立行业标杆。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多形式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商家自主创建浓厚氛围,全年共完成5处公共二维、60家市场主体“一店
6.主动出击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快速出击查处一起以旅游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案受消费者肯定;多措并举,通过建立准入审验制、宣教引导制、行政约谈制、动态监管制和协调联动制,严厉打击非法“会销”。全年发放和张贴消费警示2期30张,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81万元。
7.全力以赴迎检中央环保督察。代县人民政府拟定《沐川县农药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和使用;履职尽责,做好县城区燃煤整治、取缔石材加工点、“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抽调6名执法人员配合相关部门顺利完成1247户小造纸厂的关闭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8.精准扶贫助推全县脱贫奔康。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层层签订57份责任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目标,对5个乡镇9个村199户贫困户进行慰问、帮扶,全年共投入经费21万元,为农户赠送电视机、衣柜、洗漱用品等,受到广大群众好评,获得感恩锦旗3幅;组织开展“感恩奋进.同奔小康”精准扶贫进乡村巡回文艺表演5次,增进干群关系,引导贫困群众认清贫困,自主脱贫,同奔小康。
二、部门概况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和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35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19万元,占94.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6.37万元,占5.63%。
2017年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25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78万元,占91.12%;项目支出111.69万元,占8.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1325.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37.55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的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8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的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1万元,占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6万元,占11.93%;医疗卫生支出939.19万元,占78.89%;住房保障支出75.95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结转和结余30万元,2017年决算数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6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结转和结余10.51万元,2017年决算数10.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31万元,完成预算85.42%,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9万元,占8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2万元,占15.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9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载货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各类专项检查和监管、行政执法办案、消费维权、抽检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01万元,下降14.3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数减少,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05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各专项检查督查支出2.82万元,各区县局学习交流业务工作接待支出0.5万元。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8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用餐费和住宿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2万元,比2016年增加30.07万元,增长35.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增加,人员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的电脑、一体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43.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用车经费预算不足。一般公务用车与执法执勤车辆性质不同、管理不同,但是费用仍然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按“三公”经费管理,总额不能突破,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不足;二是县级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导致专项工作开展滞后,使得部分项目任务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落实项目资金责任制。加强局机关财务与项目实施股室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提升工作计划性和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任务按时完成;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审核、内控和资金使用台账等制度,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安全使用。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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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性(5分) |
5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5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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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放管服”工作落实 |
5 |
|
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 |
5 |
||
|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着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
5 |
||
|
推进质量强县、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验收等相关工作。 |
5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6年省级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5分,存在的问题:专项资金拨付滞后,故项目任务实施完成时间有些推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提升工作计划性和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省级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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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
可行性
|
5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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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范 |
3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4.5 |
||
|
完成成本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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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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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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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培训费、计量器具校准服务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