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决算
2018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国土资源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
二、收入总表 44
三、支出总表 44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局)为县政府承担全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拟订本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 调查、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县级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权限内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管理县域内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等工作。负责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及登记信息查询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围绕“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依法保护资源
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现耕地保有量26577.93公顷,占目标任务106.95%。强化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环环相扣,完成了新一轮基本农田补充划定,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18959.66公顷,占目标任务的100.28%。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面启动土地“三调”工作。
保护矿产资源。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着力规范矿权管理,依法办理矿权设置、扩区、年检、登记等,征收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款201.45万元;截止年末,全县有采矿权47宗、探矿权8宗。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勘察开采,排查整治矿山固废23家。
强化依法监管。持续发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出动巡查43次120人次,制止并整改村民建房违法占地9起,查处非法开采矿产案5件;年度卫片执法查处违法用地6宗、矿山越界实施边坡危岩治理2宗,实现了“零问责”。
2、精准保障发展
强化用地保障,获批建设用地435.3015亩,补报“仁沐新”高速沐川段临时用地约1600亩,协助乐西高速、岷江航电等项目用地预审、调规、报征等工作。规范实施征地拆迁,征收土地4729亩、拆迁农房517户21078.33㎡、搬迁坟墓277座,兑现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房屋补偿等共计17462.71万元。大力盘活土地资源,拍卖出让2宗58950.00平方米,挂牌出让1宗46236.00平方米、划拨转出让94宗1716.41平方米、划拨土地6宗58940.4平方米,实现土地收益18127.6万元;申报发行土地储备债券2.75亿元。
3、尽职尽责防地灾
2018年,全县保留地灾隐患点68个,受威胁群众628户2322人。着力加强群测群防,全县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0余次,转移人数238人,成功避险4次6户19人,实现了“零死亡零群伤”。着力加强地灾治理,完成建和乡庙坪村刘家沟石梯子沟泥石流治理并通过市级终验;幸福乡茅坪村罗家坡、底堡乡中心校2处滑坡治理工程通过终验并移交后期管护单位。提前实施2019年度地灾避险搬迁47户。
4、深化改革服务发展
奋力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3个项目,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周转指标908.658亩;完成新立项项目13个,立项批复城镇建新区拟使用周转指标3167.808亩;新上项目29个,项目勘测设计和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873本、《不动产证明》1282本,不动产贷款抵押登记金额47049.79万元。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城区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并通过市、省质检。
推进国土资源绿色发展。完成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831亩;启动县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土地整治规划管控,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加强专项整治,涉及的3宗采矿权与黄丹森林公园部分重叠、2宗探矿权与芹菜坪自然保护区部分重叠,均顺利完成退让整改。
5、强队伍、防风险、推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市县系列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多责”,抓好涉及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队伍及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等,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沐川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纳入沐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沐川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2、直属事业单位5个: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沐川县土地管理事务所、沐川县土地储备中心、沐川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沐川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3、下属二级事业单位7个:沐川县沐溪镇国土资源所、沐川县新凡乡国土资源所、沐川县幸福乡国土资源所、沐川县大楠镇国土资源所、沐川县舟坝镇国土资源所、沐川县黄丹镇国土资源所、沐川县利店镇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508.5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19.19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五沐快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在2018年暂时没有其它重大项目征地,导致征地拆迁资金有所下降。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0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6万元,占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49.85万元,占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0.17万元,占1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015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57万元,占3%;项目支出29271.64万元,占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24.8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39.52万元,增长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实施了信息化平台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752.79万元,下降95%。主要变动原因是县财政2017年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类资金,2018年主要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类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7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19.29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25.52万元,占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87.02万元,占87%;住房保障支出66.9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71.51万元,完成预算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5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完成预算1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在年终由县财政统一调整后增加的预算数。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6.58万元,完成预算41%。小于预算数是因为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信息化平台管理将项目全部资金预算但项目只完成了30%,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是在2018年12月到的,项目尚未实施。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97.46万元,完成预算2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资金支付进度跟不上项目实施进度。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38万元,完成预算83%。支出预算数小于本年收入预算数原因是该项目尚未实施。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30%。支出预算数大于本年收入预算数原因是支付了上年结转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进调出的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93%,比2017年减少了1.2万元,下降了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万元,占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同2017年一样无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完成预算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排查、市局开会、市局汇报工作、省上报件、下乡镇项目选址、基本农田排查、矿山开采巡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万元,完成预算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是单位厉行节约,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850人次,共计支出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级检查工作等3.13万元,县内地质灾害演练等1.87万元,征地拆迁接待等0.6万元,信访维稳工作接待1.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249.85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一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按要求、按程序、按时间完成了50户地灾搬迁,兑现了资金175万元,资金使用效率为100%,收益群体满意度为100%,项目支出绩效较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灾害综合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5万元,当年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在2018年11月底通过验收,资金在2019年6月100%兑现)。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5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农户顺利完成避险搬迁,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完成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不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多向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在安排资金时优先考虑涉及地质灾害搬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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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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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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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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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5万元 |
执行数: |
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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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7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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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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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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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0户参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农户实施避险搬迁。按照省级补助按照每户3.5万元的标准,总共175万元。 |
完成了50户参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农户实施避险搬迁,采取一卡通方式直发农户,总共拨付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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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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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175万元 |
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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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助标准 |
3.5万元/户 |
3.5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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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时间 |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
2018年11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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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户数 |
50户 |
5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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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兑现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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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质量效益指标 |
搬迁后,原旧房拆除,经乡人民政府、国土部门共同验收户数。 |
50户 |
5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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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50户地灾搬迁户顺利搬迁,确保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
将确保50户地灾搬迁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
确保了50户地灾搬迁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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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了搬迁户的年收入 |
预计增加3.5万元/户。 |
增加3.5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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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农户满意度 |
受益户满意度 |
预计满意度98% |
实际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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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对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沐川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1万元,比2017年减少0.51万元,下降0.7%,与2017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沐川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沐川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我单位主要是指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
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资金。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行政、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行政、参公单位事务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指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方面的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国土资源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国土资源方面的其他事务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沐川县国土资源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国土局机关内设办公室1个,法规监察股1个,建设用地管理股1个,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1个。下设国土资源基层所7个、土地储备中心1个,土地管理事务所1个,地质环境监测站1个,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个,不动产登记中心1个。核定编制72个,其中:行政8个,机关工勤1个,参公20个,事业43个。
(二)机构职能。。沐川县国土资源局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职责;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县耕地保护、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县征地拆迁和土地收储;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等职责。
(三)人员概况。县国土局现有在职人员74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8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人员39名,临聘人员1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按资金渠道分:年初预算33016.02万元、上年结转2492.55万元。
2、按资金功能来分:一般公共预算5848.55万元(年初预算3386万元,上年结转249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249.85万元,其他资金收入5380.17万元。
3、按用途来分:基本支出881.56万元、项目支出34627.01万元,其中财政返还项目额度2503.48万元,年末其他资金项目结转2851.8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881.56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599.89元,由于2017年目标管理奖是在2018年2月和9月发放,因此县财政在中途追加目标管理奖266.34万元,另外由于单位新录用事业人员1名及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增加指标15.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4627.01万元:年初项目支出预算5708.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92.55万元,中途增加26425.5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县医院扩建”、“仁沐新高速路”、“市民广场”征地拆迁。
(3)年末结转5355.36万元,主要包含项目是“五沐快速公路”征地款2851.88万元,土地变更调查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42.2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911.94万元,年终县财政安排的城管执法225.32万元,沐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126.66万元,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费150万元,乌蒙山连片土地整治844.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国土局预算执行3550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56万元、项目支出29271.64万元、年末结转5355.3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881.56万元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778.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16万元,津贴补贴64.87万元,奖金273.12万元,绩效工资98.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6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57.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5.4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6.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5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其他交通费14.8万元,电费4.1万元,接待费6.8万元,邮电费8.2万元,差旅费18.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8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2万元。其中:抚恤支出15.32万元,救济费5.01万元,奖励金0.09万元,
全年实际执行815.5万元。
2、项目预算29271.64万元支出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4275.3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支出24096.8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5.52万元,业务费153.01万元。
(2)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996.28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建设86.58万元,土地变更调查5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197.46万元,“双挂钩”项目支出808.8万元,国土资源事务费148.07万元,乌蒙山连片开发土地整理94万元,征地拆迁支出3656.35万元。
(3)年末结转5355.3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及下属单位年初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前由各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先行预编实施项目具体情况及文件依据,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审核,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的实施,并按要求做好了预算公开工作。
2、执行管理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使用资金过程中严格按《沐川县国土资源局内控手册》办理,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机关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专项预算管理。
单位严格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预算编制和上报,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各项目资金预算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制度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可能发挥好专项资金作用;所涉及专项资金都预先编制使用方案,立项批复后,按方案实施,在监理公司监督下,根据合同约定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后经有关部门审计、验收,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由于上级资金下达时间同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间有差异,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支付偶有滞后现象,影响了专项预算执行进度,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内部综合管理情况
(1)债务管理,国土局下属单位沐川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15年1月向农发行贷款1亿,由局机关落实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将其进入债务管理系统,按借款合同实行每月付息,第三年开始还本,每月按时向财政申报付息,于2018年底已归还本金6660万元。
(2)非税收入管理,国土局现有四项收费项目,2018年共收费12014.45万元,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84.4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1577.6万元,补缴土地价款106.82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02.5万元(其中:采矿权价款201.4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1.0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7.11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费71.61万元、国有土地出租收入15.5万元)、罚没收入(违法占地罚没)40.42万元。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标准按实收取,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3)政府采购管理,国土局实行了后勤专人管理制度,由后勤专人对单位政府采购负责,编制计划、建立采购制度,按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性进行采购。由于单位节约性机关实施到位,能用的办公电脑即使到了报废期限也在继续使用,减少了当年的办公设备采购费,使政府采购年初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执行没有保持一致性。
(4)资产管理,单位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所有资产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报废资产及时申请报废,使其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管理到位,但还没有做到及时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核查。
(5)内部控制及信息公开,国土局职工较多,业务工作繁多,更需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因此在2018年单位专门编制了《沐川县国土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争取创建节约型机关。在信息公开上,及时做到对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信息的公开。
(6)绩效评价及接受监督情况,按要求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单位内部纪检室每季度都对财务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在压缩机关公用经费情况下,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行和项目的实施。沐川县国土资源工作围绕“产业发展年”工作主题,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川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对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开展了自评,自评得分96分。总的来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较好,也细化到各个项目,并提供编制依据,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资金有较大增减变化,尤其是征地拆迁资金,缺少预见性。
2、各项目圆满完成,但最终在效速与社会效益上还没有将其发挥到极致。
3、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三)改进建议
1、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2、加大项目实施可行性评估,使其项目实施后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
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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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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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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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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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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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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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总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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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县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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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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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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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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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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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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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央专款规模÷中央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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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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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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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部门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是否下降 |
1、部门行政成本财务核算规范,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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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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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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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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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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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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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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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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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 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 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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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 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 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 。 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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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 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 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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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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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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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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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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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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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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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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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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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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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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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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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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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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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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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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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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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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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 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是上级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地质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号)下达的任务。该项目实施对象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避险搬迁农户,数量为50户,由中央补助资金175万元,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按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该项目于2018年4月起实施,经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和沐川县国土资源局终验,于2018年11月底通过验收,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支付进度没有达到同步,在2019年6月已将全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搬迁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完成了5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兑现了中央救灾专项补助资金175万元。实际兑现率100%,该资金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管理文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通过验收。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川国土资发〔2018〕4号文件,在2015-2020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区域或者当年因汛期降雨,需实施的紧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中确定搬迁农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由我县申报,上级配发。沐川县当年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数为50户,补助金额175万元。
2、项目管理
按照川国土资发〔2017〕84号文件要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根据我县避险搬迁规划区域,结合需紧急避险搬迁农户,按照村组上报、乡镇初审、我局审核的方式开展,并进行了公示,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项目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主管部门共同验收通过,完成了2018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数50户。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下达预算,经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部门财务科审核,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采用直接支付形式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50户175万资金。兑现率达100%。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5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实施,费用为175万元。时间满足规定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前。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村组上报、乡镇初审、我局审核的方式开展,并开展了公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资金使用效率为100%,收益群体满意度为100%,项目支出绩效较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完成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不一致。
四、相关措施建议
多向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在安排资金时优先安排涉及地质灾害搬迁资金。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