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沐川县水务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水务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 9月 29 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13
二、收入总表 36
三、支出总表 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水利发展、水务管理等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江河已成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病害整治、综合利用、防洪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负责对河道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和砂石管理及报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金王寺水库右干渠工程完成隧洞开挖1200米;利店镇马边河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设;完成了王家祠水库的初设报告及各类专题等前期工作,关沱水库已启动岩溶地质成库条件论证工作;
2、完成幸福乡合龙江石河堰工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沐溪河幸福乡段滚水坝和戏水滩项目;东西部协作项目李子、猕猴桃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全面完成;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完成;
3、完成“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工作;结对帮扶底堡乡卫国村、麻柳村、五显村164户,实现脱贫158户;落实11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村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岗位,稳定贫困户持续增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巡视管护;
4、全面落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收集整理工作资料,迎接国家终极考核验收,全面开展了水资源保护工作,启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砂石矿山和煤矿的环保及水保工作,整改完毕流域内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养殖场;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
5、加强防汛工作,确保了2018年安全度汛。
水务局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502.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39.77万元,增长6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大了扶贫整合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投入。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5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8.39万元,占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万元,占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09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19万元,占10%;项目支出5512.11万元,占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95.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09.30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大了扶贫整合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80.25万元,增长18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大扶贫整合资金用于水利项目,增加了东西部协作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石河堰建设、滚水坝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水利工程巡管员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36.67万元,占97%;教育支出(类)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09万元,占0.1%;医疗卫生支出15.26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50.57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8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 (类)03(款)01(项): 支出决算为35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农林水 (类)03(款)02(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农林水 (类)03(款)08(项): 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前期设计方案未完成编制。
4、农林水 (类)03(款)09(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 (类)03(款)10(项):支出决算为34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 (类)03(款)12(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 (类)03(款)13(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 (类)03(款)14(项):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 (类)03(款)16(项):支出决算为10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 (类)03(款)16(项):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 (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8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5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扶贫(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986.84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到后支付。
17. 扶贫(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921.22万元,完成预算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待审计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18. 发展与改革事务(类)04(款)02(项):支出决算为13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1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17.57万元,完成预算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待审计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44.51万元,完成预算4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防汛资金部分项目还在实施中,待完成后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病险水库整治、水务执法、防汛抗旱指挥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完成预算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扶贫水利项目检查。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金王寺水库安全检查1545元,市级地灾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1350元,省级农田水利建设交流1100元,县级河道水生态文明建设交流1200元,市级风情街河道整治检查1100元,市级城乡供水安全检查督导1290元,市级水利工程安全检查810元,省级“水美新村”现场评估会1475元,县级水土保持工作交流620元,市级小农水项目资料检查550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06.71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支出绩效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防汛费、闸坝运行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小二型水库管理、“河长制“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三)防汛费、闸坝运行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防汛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闸坝运行费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小二型水库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96万元,执行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288%。通过项目实施,一是督促指导19个乡镇防汛工作,二是对县城3闸3坝及建和水位站、卷桥水位站等的管理,三是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修维护,保障全县189个水位站和雨量站正常运行和一个会议系统维修维护,四是督导利店镇马边河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为全县防汛工作提早预警预报,从而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人们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预防山洪灾害,保护全县人民群众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基础设施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堤防与河道整治、道路绿化、休闲旅游相结合,促进人水和谐,成为文化娱乐的好场所,令群众100%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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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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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防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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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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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7.96 |
执行数: |
4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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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7.96 |
其中-财政拨款: |
4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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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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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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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山洪灾害的发生,保持河道干净无污染,确保水库、闸坝、水位站安全运行,加大防汛工程建设力度,建设水景观。 |
无重大山洪灾害发生,保持了河道干净无污染,水库、闸坝、水位站安全运行,利店堤防建设工程已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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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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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对19个乡镇的防汛指导工作 |
1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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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城3闸3坝及建和水位站、卷桥水位站正常运行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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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全县189个水位站和雨量站正常运行和1个会议系统维修维护 |
190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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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11座小二型水库正常运行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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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巡查16条县级河、库、堰,安装制定167条河流“河长制”公示牌、巡查记录本500本,建立全县河库堰名录库 |
683 |
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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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益指标 |
减少洪水直接淹没损失、次生经济损失,为全县防汛工作提早预警预预报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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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闸坝和水位站对县城防汛预警预报、管理县城景观用水起到防灾减灾、美化县城的作用 |
97%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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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预防山洪灾害,保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基础设施造成的不利影响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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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所有项目 |
9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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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水务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万元,比2017年减少11.3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扶贫下乡差旅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农林水(类)03(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农林水(类)03(款)05(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支出。
11. 农林水(类)03(款)10(项):指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2. 农林水(类)03(款)11(项):指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和保护管理等。
13. 农林水(类)03(款)14(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4. 农林水(类)03(款)16(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5. 农林水(类)03(款)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水务局是县政府行政序列部门,内设办公室、计财股、政策法规股、水务综合管理股,下设水务综合监察执法大队1个参公单位和水利技术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沐川县水务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承担水务综合管理的部门。承担水利水保、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务综合执法等水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局机关现有行政人员9名(核编9名),机关工勤1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名(核编8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5名(核编2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75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6092.3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80.19万元;项目支出5512.1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27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7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47.36万元。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资金严格控制支出。2018年支出609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19万元,项目支出5512.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大了扶贫整合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投入。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1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12次68人。
(三)综合管理情况。
水务局政府性债务是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发生的设计费、监理费等,根据工程进度已陆续支付,不存在利息支付。
2018年非税收146.85万元,其中:水资源费66.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0.24万元,收入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编制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业务流程办理。
2018年资产总计765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52.46万元(银行存款40.9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903.6万元,其他应收款1507.88万元),固定资产198.43万元。资产管理由计财股总负责,各股室具体负责、落实到人。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上报的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
制定了沐川县水务局内部控制制度,设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预算编制风险控制、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2018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已按要求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按时按规定开展本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工作,从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私设“小金库”方面等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一)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1. 饮水安全。开展对标补短工作,通过农户自建、乡村组统一实施等方式,实施解决1671户农户饮水安全问题;组织技术人员完成县级竣工验收,督促乡镇村组整改验收反馈问题。
完成“十三五”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工作,完成市水务局、市县脱贫攻坚办及领导交办的其它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事宜。
2. 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底堡乡卫国村、麻柳村、五显村164户,实现脱贫158户。选派一名第一书记、两名业务骨干充实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底堡乡卫国村和麻柳村,带领全局帮扶干部继续开展帮扶工作,着重结合扶智扶志,开展政策宣传、环境卫生治理和对标补短,巩固脱贫成果。
3. 公益性岗位。落实110个建卡立档贫困户村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岗位,稳定贫困户持续增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巡视管护。
(二)水生态文明建设
1. 全面落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收集整理工作资料,迎接国家终极考核验收。
2. 全面开展了水资源保护工作。规范开展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工作;开展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工农业和生活用水信息台帐;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分;依法调整和划定了县城和乡镇饮水源保护区,按时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启动县城备用水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严格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规范设置全县12个规模以上、10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
3. 启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河道“菜园地”10余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映河道防汛安全问题整改,根据《县城老城区防洪规划》实施工程整治,投资40余万元清淤疏浚河道共12km,恢复堤防水毁工程8处。
4. 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砂石矿山和煤矿的环保及水保工作,整改完毕流域内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养殖场。
5. 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协助住建部门督促全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建,规范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取缔、治理改造完成沿河小散乱污企业。投资 万元治理打捞清理打捞水生植物、河道漂浮物等,保证河道清洁,打捞河面垃圾近千吨。
6. 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编制流域绿化精准提升工程和统筹推进沿江两岸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任务,退化人工林修复47.25亩;制定《沐川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工作整改方案》,规范建成流域内小型电站永久性下泄生态流量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确保下泄生态流量足量、稳定。
7. 开展执法监督。加强县乡村河长巡河工作,进一步完善河流管护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在马边河流域等开展多次联合执法,保护饮水源,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电鱼毒鱼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
(三)水利改革
1. 全面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颁发证书5622本,其中,使用权证书4313本,所有权证书1309本。
2. 启动农村水价综合改革。完成省市下达任务3万亩。
(四)争取资金和规费征收
1. 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资金4850万元,超过目标任务(2400万元)202%。
2. 完成各项规费收入146.85万元并及时解缴财政。其中,水资源费66.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0.24万元。
(五)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1. 金王寺水库。右干渠工程完成隧洞开挖1200米。
2. 利店镇马边河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设。
3. 完成了王家祠水库的初设报告及各类专题等前期工作,关沱水库力争于年内启动岩溶地质成库条件论证工作。
4. 完成幸福乡合龙江石河堰工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沐溪河幸福乡段滚水坝和戏水滩项目。
5. 所牵头的东西部协作项目李子、猕猴桃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启动建设,完成80%工程内容,将于年底全面完成;9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部完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
1.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较好完成了县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终止月咡岩砂场河道采砂许可,加强对砂石堆料场的源头监管。
2. 加强防汛工作,确保2018年安全度汛。进一步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加大防范力度,强化应急处置,狠抓汛前、汛中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汛期安全,无山洪灾害伤亡事故,较好地完成了本年防汛目标任务。
(七)行政审批
编制完成和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完成行政许可办件22件,行政征收办件30件,行政检查办件23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分配中央、省级市级财力专项预算,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前期经费严重不足,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对申报项目计划的带来了不利影响。
2、水务管理人员结构老化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已出现断层现象。
3、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迟缓。
(三)改进建议。
组织水务领域深入贯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水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管水治水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奖惩。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工程及早发挥效益,建议保障项目前期经费,使水利项目库项目充足,提升水利事业发展,引进水利专业人才,更好地为水利工作服务。
2018年“河长制”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沐川县水务局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完善变更河长制公示牌,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县级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全县河、库、堰管理保护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的意见,要求落实河长制经费保障,是抓好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条件,我县属省定88个贫困县之一,2018年也是脱贫攻坚验收年,在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局政治站位高,优先确保河长制湖长制经费投入,促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了质的飞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河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河长制办公室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安装制定县、乡级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支出;用于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河长对全县河道巡河问河管河等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一是确保总河长及县级河长安排工作的协调督查落实原则。二是实际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安排处理落实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巡查16条县级河、库、堰,安装制定167条河流“河长制”公示牌、巡查记录本500本,建立全县河库堰名录库。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到2018年底,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河、库、堰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目标为管护马边河、沐溪河、龙溪河流域,将各河流一级支流纳入主河流,制定河流管护方案,开展综合整治,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马边河、龙溪河、沐溪河三大河流2018年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以上,水生态环境优美,达到既定目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河长办对2018年资金使用情况与财务对接,后根据财务支出情况与预期效益、实际达成效益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水务局2017年10月申报编制2018年“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2018年批复预算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18年水务局年初部门预算县级“河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
2.资金到位。
2018年“河长制”工作经费到位10万元。
3.资金使用。
2018年“河长制”工作经费实际支出280202元,其中:县级37个、乡级169个“河长制”公示牌制作费197920元,巡河记录本450本8900元,巡河交通费、差旅费等73382元。由于第一年实施项目,县级、乡级河长制标牌制作支出超预算,政府批示单(2018)第10号同意在县级水务局打捆资金中安排解决。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全面建立了湖长制。2018年11月26日中共沐川县委 沐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沐川县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沐委办发〔2018〕14号),全县19个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12月底前全部印发了《湖长制实施方案》。
2、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县级16条河流25个河长公示牌和各镇乡河长公示牌已于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完毕,对河流各级河长姓名、河长工作职责、管护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3、湖长设立情况。2018年11月28日在绿色明珠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了全县县乡村3级湖长,我县河湖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零盲区。
4、一河一策及“四张清单”编制情况。编制完成了全县县级以上16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印发了16条县管以上河流的四张清单,清单内容完整、任务明确、指标详细、可操作、可考核,无缺陷或不明确的内容。
5、2018年市总河长办公室对我县河长制工作、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了全面考核,得分均为优秀。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全县乡镇在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印发了乡级湖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内容责任措施明确,操作性强,各乡镇的湖长名录均印发并在当地公示栏公示。建立了跨县、乡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如马边河打捞漂浮物工作会,召集河长办成员单位、沿河乡镇专题研究马边河舟坝库区、黄丹库区两个库区垃圾打捞工作方案。
(三)项目监管情况。
开展了河长制湖长制督查工作,下发督促整改文件7份,并全部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台账,各级河长严格按照规定频率开展巡河工作,并于2018年年终对乡镇及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水质全部达标,根据乐山市污染防治“四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以来对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情况、我县水环境纳入水十条考核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质以上。
2、完成了县城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3、完成了黑臭水体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在县级河长的统率下积极作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排查乱象8处,现已全部整治完毕,有效遏制了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
4、全面落实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5、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
6、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
7、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得力。
8、全县设立了水利工程巡管员和河道保洁员共110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河长”协调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涉河、库、堰违法行为,保障我县河、库、堰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堤防建设与河道整治、道路绿化、休闲旅游相结合,促进人水和谐,成为文化娱乐的好场所,令群众100%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总河自查,我县总河长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完善、周密部署、履职尽责、措施保障得力,工作成效显著。沐川县2018年无瞒报,无原发性和输入项重大水污染事件、未被省市相关部门、媒体通报过河湖治理问题。水务局统筹推进有序,全力指导乡镇部门河湖长制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加强监督考核、大力宣传、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成效显著,无瞒报、水污染事件和因河湖治理不力被通报的情况。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结果为优秀。
“河长制”工作部门自评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河道管理未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于乡镇部门无河长制工作经费,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巡河问河管河的频率不够。二是联动机制发挥不明显,尤其是跨县域跨部门联动不足。
(三)整改情况及相关建议。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二是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相关制度。三是组织各级河长加大河道管理的巡查、督促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置。四是联络河流上下游、县级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机制,完善跨地域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度,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