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沐溪镇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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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总表 32
三、支出总表 32
沐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其主要的任务是承担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农村社会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党的建设和其他工作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治蜀兴川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我乡实情,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抓好重点项目,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的各项目标任务。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94.9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08万元,下降4.12%。主要变动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1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3.13万元,占99.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11万元,占0.60%。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55万元,占79.51%;项目支出295.64万元,占20.49%。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0.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29万元,增加6.94%。主要变动原因是扶贫等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49万元,增长4.01%。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19万元,占42.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20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5万元,占4.58%;卫生健康支出16.29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60.23万元,占4.19%;国防支出0.48万元,占0.03%;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2.78%;农林水支出支出627.16万元,占43.59%;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占0.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2万元,占0.48%;公共安全支出1.41万元,占0.10%。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8.83,完成预算92.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年决算数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9年决算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509.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86.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19年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19年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2019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2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资金是按初步概算下达,兑付是以实际测量验收支付,结转结余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预算5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资金是按初步概算下达,兑付是以实际测量验收支付,结转结余4.2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决算数为48.1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决算数为4.8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决算数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4.88万元,完成预算5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资金是按初步概算下达,兑付是以实际测量验收支付,结转结余3.42万元。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6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526.76万元,完成预算9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成,结转结余11.00万元。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9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位6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19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7.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9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万元,占8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23万元,增加4.8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等工作增加了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应急救援、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5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来乡检查验收,周边乡镇往来考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沐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0万元,比2018年减少59.94万元,下降39.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沐溪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沐溪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车型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乡镇老协活动经费”“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乡镇老协活动经费”“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1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障2019年沐溪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我乡普法工作发展,提高了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人多地广,普法宣传工作很难一步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计划分村开展普法宣传治理工作。
(2)乡镇老协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镇老龄事务工作经费,提高了老年人参与积极性。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使用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规范的资金使用方案,多组织开展老年人活动,用活用好老协活动经费。
(3)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乡镇环境治理资金,促进了我镇进一步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提高了我镇村容村貌整洁度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使用资金,使项目经费达到最大优化,加大宣传力度。
(4)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我镇社会稳定,提高了我镇群众安全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场镇分散,场镇规划不合理导致商贩乱摆乱放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整治场镇街道,消除安全隐患。
(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我镇村容村貌整洁度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地广,保洁员工资普片较低;群众生活习惯很难改变。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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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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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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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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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3 |
执行数: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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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3 |
其中-财政拨款: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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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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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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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解决全镇15个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
加快了15个村农村垃圾的清运速度,提升了各村人居环保,营造良好的生态氛围,切实改变了农村的环境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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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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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保洁人员 |
50个以上 |
5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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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道每月开清扫4-5次 |
村每月开展清扫4次以上 |
村每月开展清扫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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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村 |
覆盖15个村 |
覆盖15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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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垃圾转运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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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持续指标 |
及时清运,工作持续 |
适时清运 |
每日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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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增加收入 |
300元以上 |
保洁员300-5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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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数量批标 |
经费投入 |
1500元/村/村 |
1500元/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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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量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
50个以上 |
5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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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指标 |
村级环境面貌 |
持续提升 |
提长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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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 |
98%以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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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晋级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指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邮寄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反映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 指反映用于土地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4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溪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编制范围包括:政府机关、政府下属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溪镇党委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三)人员概况。
现有编制43人(工人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3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2018年底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13人,行政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沐溪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1594.90 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3.03万元;其他收入9.1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2.6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全年支出合计1443.19万元。基本支出1147.55万元,项目支出29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3万元,国防支出0.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627.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于2018年1对2019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1088.64万元。一、基本支出89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0.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48万元。二、项目支出191.83万元。其中乡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92万元,节能环保经费40万元,国防支出0.48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支出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教育、老年协会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灾害救助、困难救助、农村公益事业、脱贫攻坚、农村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农村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法制、老年活动、环境卫生、司法援助、安全建设均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我镇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委、县府、县局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8年增加0.23万元,增加4.8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等工作增加了费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外单位到我镇学习扶贫经验公务接待用餐支出;比2018年减少0.5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经济科目没按预算科目执行。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附件2
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沐溪镇属县城所在地,辖15个村,114个农经社,农业人口11393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涉及两方面:一是垃圾清扫;二是垃圾运输(由沐川县兴正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转运垃圾)。资金是按预算下达到村,各村根据本村实际统一调配使用,不足部分在运维经费或村办公经费中补足。资金支付按财政每月划款额度支付。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共计33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沐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加快了农村垃圾的清运速度,提升了各村人居环保,营造良好的生态氛围,切实改变了农村的环境面貌。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沐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按照各村上报的计划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3、项目绩效
沐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全程由沐川县兴正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垃圾,每天按时对各村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和处理。保证各村环境卫生清洁。各村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对清运公司进行考核验收,促进该项目全面完成,15个村全年共投入资金33万元。
该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村民评价,满意度为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沐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各村垃圾堆放点过于分散;垃圾清运公司对个别村清运不够及时。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各村常态化地加强监督,督促垃圾清运公司加快垃圾的运转。在全镇加强环保意识宣传,督促村民垃圾入池。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第五部分 附表/uploadpic/file/20200923/20200923165728_04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