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 9月13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2
附件1……………………………………………………………………………22
附件2……………………………………………………………………………27
第五部分 附表………………………………………………………………………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 (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办理的刑事案件、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以及其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
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等。
政治部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发展之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与此同时利用各项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营造良好防疫法治环境。继续派出3名干警分别担任联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助推联系乡、村高质量通过国家普查和省级成效考核。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群众来访案件,依法促进社会治理。
2、坚持为民之心,在维护稳定和法治保障中展现检察作为。围绕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发力,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强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检监合作”机制建设,精准有力打击职务犯罪,持续发力惩贪治腐。与此同时,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不批捕、不起诉等,全面彰显司法温度。
3、坚持监督之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检察贡献。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4、坚持强基之本,在推进队伍建设管理中提升检察形象。重视学习教育研讨制度,注重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铸就忠诚政治品格。自觉强化内外监督,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明确用人导向,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举措与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素能。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26.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6万元,下降0.52%。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9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38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13万元,占74.83%;项目支出232.17万元,占25.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6万元,下降0.56%。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04万元,增长10.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卫生安全(类)支出786.92万元,占85.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万元,占5.94%;卫生健康(类)支出12.3万元,占1.33%;农林水(类)支出25.1万元,占2.72%;住房保障(类)支出43.18万元,占4.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22.30万元,完成预算87.0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57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支出决算为207.07万元,完成预算6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项目推迟实施造成项目资金结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3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 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 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 支出决算为25.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支出决算为4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45万元,完成预算9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管理的加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67万元,占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7.4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7万元,完成预算99.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4.71万元,增长248.0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买特种技术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辆1辆、金额24.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3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下乡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完成预算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03万元,增长58.85%。主要原因是2020年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来我院开展为期一个月内部巡察。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考察调研和同级单位交流学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4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7月22日接待市院移送案件餐费496.00元,8月25日接待市院信息调研餐费550.0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8万元,比2019年减少3.10万元,下降4.31%,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特种技术用车、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文件柜、沙发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保障类运转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目标均按进度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类运转项目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保障运转类”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通过项目实施,大力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补充会议支出、办案差旅费、油费、过路费、案件侦查费等支出。但是按照总体进度来看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申请支付进度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与财政申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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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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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障运转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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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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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万元 |
执行数: |
4.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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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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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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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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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办案差旅、油费、过路费、案件侦查费等等支出 |
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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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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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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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慰问次数不少于2次 |
慰问次数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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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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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费用报销率不低于90% |
报销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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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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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完成支付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 |
支付完成率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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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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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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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内部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 |
满意度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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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保障运转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保障运转类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
1)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单位运行管理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管理业务(02):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应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
8.农林水支出
1) 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反应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
1)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主要有办公室、政治处(含法警队)、第一检察部(含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机构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 (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办理的刑事案件、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以及其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
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等。
政治部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
(三)人员概况。
我院人员编制数为31人,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人员29人;离退休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20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收入452.35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29.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9万元,资本性支出0.4万。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22.58万元。
2、2020年中调整和追加预算674.22万元。基本支出追加327.64万元,项目经费调增346.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总支出922.30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786.9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法律监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25.1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3.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业务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部门机关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业务部门为完成特定的检察业务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进度申请预算资金,全年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7.8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7.45万元,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院机关严格执行节能降耗规定,全年水、电费开支5.13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惩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损害地方投资和发展环境、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百姓生活营造了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满意度较高。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1、本级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不足。受限于沐川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财力,我院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总体较低,与本市其他区县相比沐川县检察政法保障经费仍然较低。随着业务量的增多,为解决单位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单经人事部门批准聘用了7名辅助人员和3名临时人员,本级财政只预算7名辅助人员基本工资、保险部分,其他工资及福利部分均由我院使用机关公用解决。
2、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不足。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单位派驻3名年轻干警分别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并定期开展常态化走访联系工作,扶贫产生的生活补助和差旅费较大,但是无专项扶贫预算。而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犯罪的组织化、专业化、智能化程度也在明显提高,手段不断翻新,流窜作案、跨地域犯罪增多,办案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大,但是也无重大案办案专项预算。
3、机关设施及装备老化无专项维修维护资金。我院机关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办公用房墙体时发渗水、部分电脑、空调等设备设施使用年限已久,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维修需求大。加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检察信息化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也无专门预算购置新型设备资产。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附件2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保障运转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是保障运转类项目实施的主体,此项目主要是补充办案经费的不足,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提供一定保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本级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是保障补充检察业务的重要力量,它保障着检察业务的办案差旅费、侦查技术费、办案会议费、办案油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重要开支。把握专项经费,绩效评价项目经费是一项很有必要的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保障运转类资金管理参照我单位财务制度管理相关办法。大额开支经党组会集体决策。所有开支必须经财务审票、分管检察长审批、一把手签审等环节合理合规报销。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分配主要以各部门绩效目标为考虑因素,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我单位对于县级财政拨付的专项项目经费总5万进行项目支出评价。评价指标分为总体目标,以及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满意度指标四项指标。采取数字硬指标与口碑软指标双考核模式。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评价内容为2020.1.1起至2020.12.31本项资金的使用完成的相关业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满意度指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相关目标设置参照县上下达《沐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保证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主要是定期清理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定期开展资金支付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结合分析会。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单位按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统一由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全部为同级财政预算资金。
2.资金到位。
由于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影响,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申报相对迟缓,计划均为下半年下达。
3.资金使用。
保障运转类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付,并且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大额支出由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内控管理手册,工作过程中实行关键岗位分离监督制度、定期清算汇报制度。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也确保了财务工作规范性、及时性。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首先由沐川县检察院向财政申请资金,制定方案,审核后按财务要求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资料齐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沐川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支付由沐川县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督促我单位更好地实现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了侦查监督与公益诉讼等重要板块,为检察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也在随之加强,提高了检察服务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通过项目实施,大力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补充会议支出、办案差旅、油费过路费、案件侦查费等支出。但是按照总体进度来看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申请支付进度迟缓,尚未使用完成,自评分为85分。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总体进度来看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申请支付进度迟缓,时效性指标完成较差。
(三)相关建议。
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机制,定期做好项目支出台账分析。积极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交流与联系,保障资金使用进度的正常进行。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