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6
第五部分 附表..........................................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二、收入决算表......................................42
三、支出决算表.....................................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3.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4.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5.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改革方向,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年初将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和队伍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现在我局行使市场监管、农业、文化旅游、交通、林业和城市管理6大领域执法职能。目前六个行业领域共行使行政权力事项1928项,其中行政处罚1749项,行政强制93项,行政检查86项,下放乡镇行政检查14项。为进一步整合县乡综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体系,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为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局 5 个片区执法中队由原片区中队集中办公模式改为以片区中队为依托向每个乡镇派驻具体执法人员模式,今年10月下沉 31 名业务精、纪律强、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到乡镇工作,在驻地乡镇综合执法办上班。
2.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持续抓好党建工作。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沐川县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沐直工委〔202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综合执法局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按照党建任务清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围绕学习百年党史,局党组成员开展集中学习,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党史专题学习4次,局党组书记专题讲党课1次,4个党支部书记分别在支部讲党课1次。干部职工自学100余人次,撰写个人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50余篇。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和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主要领导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各工作岗位职能职责,划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共计排查75个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并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负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四是严格精细化记分。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乐山市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精细化记分,建立廉洁档案。目前,共有3名干部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分,共扣3分。
3.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守意识形态阵地
局党组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传达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掌握和了解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做出具体工作安排,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强化舆论宣传,引领正确导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全力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抓班子带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4.紧扣依法行政,打好执法业务提升战
一是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扎实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用药械安全执法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执法检查、依托“春雷行动2021”等专项行动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五毛食品”、家用电器、建材、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等行业的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执法车辆359车次,检查食品餐饮经营户1892家次,药械店和医疗机构352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8家次,集贸市场105家次,学校食堂78家次,其他经营户489家次,会销场所16家次,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排查1738户个体工商户,立案查处99件。
二是抓好交通领域执法。全面加强道路客货运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00余人次,共计检查车辆8500余台次,查处并拆除违法建筑1处;清理非公路标志30块;清理堆积物5处;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8台次、非法客运车辆51台次 ,查处非法改装、抛撒滴漏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共计700余起、卸载货物593.53吨。有力助推我县乡村“金通工程”开展,确保了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对县域内所有运输企业、源头企业、现场检查查摆问题,累计检查运输企业、各类维修、驾培和货运源头企业等500余家次。加强水上运输安全检查,确保水上运输安全,出动车辆60余台次,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客渡船230余艘次,货船50余艘次,巡查黄丹、舟坝、杨村、铜街子等码头40余次,查出安全隐患38余起,现场整改38起。
三是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规范各类乱停乱放车辆1200余起,暂扣乱停乱放非机动车200余辆,暂扣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电动三轮车230余辆。规范城区门头店招90余次,取缔各类违规广告牌200余个,清除野广告1000余个。常态化对城区座商经营行为实行限时段、限区域占道管理。今年以来,清理规范跨门槛占道经营、游摊占道1400余起,制止商业噪音500余起。与县城区内1000余家商户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对城区内在建工地进行监管,规范渣土运输,防止工地车辆污染路面,共规范弃土建渣运输11起。联合县文旅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高、中考期间禁音专项工作。目前,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102起。
四是抓好农、林业领域执法。开展农资市场、畜产品市场、农机市场执法检查、长江十年禁捕源头治理、渔业资源保护,宅基地执法监督、违法案件查处和林业执法等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0余次、出动船艇巡查28次,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60余家次,养殖场22个次,屠宰场28个次,兽药、饲料经营门市90余家次,检查农机经营门店10余家次。联合农业部门进行禁渔期宣传15次,联合公安机关执法8次。共检查渔具用品店25个次,餐馆52家次、水产品市场35次,在重点水域收缴鱼竿60支,收缴禁用渔网33副、地笼31个。共查处农业林业行政案件24起,移交司法机关禁渔案件7起。
五是抓好文旅领域执法。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86车次,执法人员520余人次,检查1167家次,覆盖式强化检查县城区和乡镇的各经营场所1130余家次,收缴出版物2237本(含非法出版物36本),发放法律法规资料和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共计1000份。该领域共立案6起。
目前,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00余起,受理其他单位移交我局案件及线索70余起,我局移交司法机关案件7起。受理来电来访投诉举报120余件,心连心投诉举报 137件,罚没收入160余万。受理办结100%。
六是积极参与县上各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察、三(四)轮电动车整治、绕城线渣土倾倒、危化品运输、“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整治行动。参与重大活动监厨,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森林防灭火,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等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以创新实干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凝心聚力,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按照县上要求,新选派2名第一书记和2名驻村工作队员,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新活力。积极配合参与利店、富新、高笋舟坝等乡镇的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和路域环境整治,共派出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参与示范乡镇环境治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共拆除违规搭建的棚架100余个,规范坐商400余家,清除不合规定要求设置的标语、广告牌等200余个,规范占道堆放的货物、材料等约300平方米,对乡镇环境和路域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五大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成建制划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公路路政、航务海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到县综合执法局。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审股)、执法监管股(督查股)。
(2)下设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为:一大队(市场监管领域)、二大队(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队(城市管理领域)、四大队(农业、林业领域)、五大队(文化旅游领域)。
(3)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依托县市场监管局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片区市场监管所,成立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片区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队合一”,分别为:沐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郊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大楠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黄丹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利店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本单位无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收、支总计1800.9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1.32万元,增长11.20%。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在行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的基础上再次整合林业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能。2021年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成建制划转县综合执法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5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1.9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金额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0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17万元,占83.52%;项目支出296.73万元,占16.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金额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0.9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81.32万元,增长11.20%。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和队伍划转到县综合执法局,在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32万元,增长13.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5.46万元,占8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7万元,占6.37%;卫生健康支出35.32万元,占1.96%;农林水支出30.60万元,占1.70%;住房保障支出114.85万元,占6.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00.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6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配餐标准,绝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二是严控、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公务活动定点包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确定服务供应商处定点维修,采用公务卡车辆集中加油的方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8万元,占9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占5.6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数据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0.27万元,增长62.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7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类型为轿车、金额1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4万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沐川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沐委办发〔2014〕10号)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相关单位交流学习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0万元,比2020年增加43.79万元,增长26.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成建制划转县综合执法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执法执勤用车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船舶运维费、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五大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成建制划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公路路政、航务海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到县综合执法局。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审股)、执法监管股(督查股)。
(2)下设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为:一大队(市场监管领域)、二大队(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队(城市管理领域)、四大队(农业、林业领域)、五大队(文化旅游领域)。
(3)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依托县市场监管局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片区市场监管所,成立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片区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队合一”,分别为:沐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郊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大楠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黄丹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利店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二是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三是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四是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五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六是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七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是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1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公事业编制104名。截至2021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参公事业人员45人、机关工勤人员30人、事业人员6人。另: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0人,遗属1人。
2021年行政人员因调入增加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因机构改革转隶增加20人,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减少2人,临聘协助执法人员增加3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年初预算收入。根据《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1〕17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123.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860.62万元,项目支出263.00万元。
2.调整预算收入。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1651.9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528.28万元。
(1)基本支出调整情况。基本支出调整增加643.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执行过程中按(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成建制划转县综合执法局涉及人员变动追加。二是政策性调资等原因追加。
(2)项目支出调整情况。项目支出总体调整减少115.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5号)文件,财政调整增加“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支出30.61 万元。二是按照《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沐财发〔2022〕64号)文件要求,调减年初预算“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项目122万元,该项目调整到上年应返还额度。三是执行中调整减少年初预算项目“船舶运维费”16.53万元、“政务运转工作经费”2.64万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4.7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年初结转结余27万元,财政统筹返还调整增加122万元,调整后年初结转结余14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800.9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504.17万元、项目支出296.7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1万元、资本性支出36.9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当年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本部门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梳理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准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预算质量和精细化程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严格按照《沐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试行)>的通知》(沐财发﹝2019﹞26号)通知要求执行,无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的情况。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加强支出进度。完善预算动态监控,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的实施。
2021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支出决算数1800.90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我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预算管理。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船舶运维费”、“综合执法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度执行完毕后,对年初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3.我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按时向社会进行部门年度预算、决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2021年县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整合县乡综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体系,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为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且我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保障了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促进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部门履职效果良好,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021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整体评价得分92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2.编报绩效目标时,部分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可衡量性不高。
3.存在项目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申请支付资金较为滞后。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
2.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做好资金支付计划,及时向财政提交资金支付申请,避免集中在年底支付的情况。
附件2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预算批复
根据《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1〕17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收入263.00万元。其中: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项目122.00万元、船舶运维费项目18.00万元、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108.00万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15.00万元。
2.项目预算调整
2021年调整项目预算收入147.74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减少收入115.26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5号)文件,财政调整增加“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支出30.61万元。
(2)按照《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沐财发〔2022〕64号)文件要求,调减年初预算“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项目122.00万元,该项目调整到上年应返还额度。
(3)执行中调整减少年初预算项目“船舶运维费”16.53万元、“政务运转工作经费”2.64万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4.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我单位将年初预算项目“船舶运维费”、“政务运转工作经费”、“综合执法专项经费”、“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纳入本次项目绩效自评范围,现将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1.船舶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8.00万元,执行数1.47万元,完成预算8.17%,该项目主要用于执法巡逻艇燃油费、维修和保养等支出。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县域内水上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预算用于“川海巡385号”新能源海巡艇更换电池费用厂家报价需20万左右,实施费用过大,可持续性较差,未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合理、及时安排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08.00万元,执行数105.36万元,完成预算97.56%。该项目主要用于临聘协助执法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弥补综合行政执法公用经费不足。通过项目实施,圆满完成了单位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达到既定目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效益显著,社会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经济科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3.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执行数10.30万元,完成预算68.67%。该项目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重点渡口、码头视频监控服务费、专用材料购置、样品抽样检验费等支出。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抑制市场、交通、农业、林业、城市管理、文旅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监管,提高了执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因是2021年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需按照《四川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行〔2021〕26号)文件要求整体换装,原年初预算的零星制式服装购置暂停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项目资金支付缓慢,申请支付资金较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资金支付计划,及时向财政提交资金支付申请,避免集中在年底支付的情况。
4.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122.00万元,执行数1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原交通21名国省干线体制改革安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本单位协助执法辅助工作的力量,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人员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完善管理办法。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部门2021年项目资金申报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实际拨付 |
资金到位率(%) |
||
|
省、市资金 |
县级 资金 |
其他渠 道资金 |
||||
|
2010302 |
船舶运 维费 |
0 |
1.47 |
0 |
1.47 |
100% |
|
2010302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0 |
105.36 |
0 |
105.36 |
100% |
|
2010302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0 |
10.30 |
0 |
10.30 |
100% |
|
2010302 |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
0 |
122 |
0 |
122 |
100% |
2.资金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底,所有项目累计完成预算90.92%。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的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提交相关资料审核,加强项目支出进度。在完善预算动态监控的情况下,确保了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报账资料、按协议约定(进度)申请拨付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具体实施经办人申报需求计划,按单位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根据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表
|
项目 名称 |
完成情况 |
资金结余(万元) |
违规 记录 |
预算执行率(%) |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万元) |
||||
|
船舶运 维费 |
1.全年投入执法人员14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00台次。2.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00余起。3.违法案件查处率100%。4.案件受理办结100%。 |
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2.综合执法能力显著提升。3.工作完成达标率100% |
1.资金支付进度100%。2.项目完成率100%。 |
1.47 |
0 |
无 |
8.17% |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105.36 |
0 |
无 |
97.57% |
|||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10.30 |
0 |
无 |
68.67% |
|||
|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
122 |
0 |
无 |
100% |
|||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全面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作用增强,行业执法监管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保障了广大人民切身利益,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对行业监管的满意度、对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较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