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1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強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参与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配合参与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配合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度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工作。
15.负责督促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监督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县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強县建设。
(2)严防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6)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宰杀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经济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定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的日常监管和配合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显著。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早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学习方式等。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市场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开展党史专题学习30余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专题党课6次。二是突出学习教育。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要点以及百年党史进万企活动方案,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结合生产经营,广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依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召开启动会1次,走访调研各类非公企业40户,指导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12个。联合非公企业开展党史学习20余次,学习研讨50人次。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印发《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各班子成员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0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深入谈心谈话等制度,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和党费收缴工作,着力在疫情防控、全局中心工作中下功夫,引领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乐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片区所党支部被县委评为“沐川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今年以来,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共收缴党费8025.3元,为1名困难党员申请关爱帮扶资金,慰问困难党员2名。顺利完成机关党支部、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以及中国共产党沐川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五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积极落实巩固成效帮扶措施,下派1名第一书记、3名驻村队员到高笋乡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片区所属地原则,调整结对帮扶责任人和走访联系责任人,督促全局帮扶责任人每月下乡走访至少不少于2次,对走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局党组或乡镇,并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跟踪解决落实。先后慰问高笋乡困难党员3名,协调解决问题20余个。六是开展“万名党员进社区”行动。派出14名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向天坝社区82户居民,积极深入联系服务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
2.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学深悟透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对我局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个方面11个主要问题,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具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目前,所有问题均整改完成,接受上级巡察整改工作检查2次。我局将继续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发展。
3.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
一是从冷链食品生产、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各方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冷链物流疫情输入风险。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100户,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均在平台完成追溯信息。二是全面完成全县范围内的50个冷库信息建档,建立“属地库长全面负责,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的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协调落实驻仓工作组人员和规范运作流程,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三是对商场超市、冷链食品批发部、餐饮单位等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00余户次,责令整改问题296个次。督促冷链食品、外卖等从业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累计596人次,对冷链食品及包装、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开展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累计853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组织冷链食品、外卖、快递等从业人员162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四是在年初按“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累计劝退取消农村“坝坝宴”和各类集体聚餐活动230场次。五是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冷链食品等重点场所开展日常巡查和驻点督促,督促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通行、场所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控措施。严格要求药店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累计巡查督促1250户次,整改问题211个次。六是联合综合执法、文化体育旅游、公安等部门督促县城内棋牌室、麻将馆、茶楼暂停营业。同时,恢复营业后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突出“三大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1)突出食品安全防线。一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明确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沐川县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内容等,以县食安办名义下发工作部署文件9个, 组织召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力衔接。二是联合县林业、经信、农业农村、公安、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分阶段开展了特殊食品、春秋季学校食堂、“三小”行业食品安全问题等一系列联合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三是圆满完成了全市各类重大会议、沐川县人大、政协“两会”、沐川县高考、中考等9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就餐28000余人次,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四是先后开展生产小作坊、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100余户、食品小作坊123家、保健食品经营户360余户次,责令整改500余个问题。共排查白酒生产加工单位50户次,散装白酒经营门店88户次,责令整改完善环境卫生、台账记录等问题31户。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10户次,茶叶加工小作坊32户次,学校食堂60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14户次,整改问题32个,交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2件。五是完成县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75批次、食品195批次;配合完成国、省、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62批次,其中不合格17批次,均按规定开展后处置工作。六是针对餐饮服务不同岗位设定培训考核内容,实行分类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考核的精准度。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464户、小餐饮店607户、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2家均通过了网络培训和考核。责令整改25家。
(2)突出用药用械安全防线。一是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工作。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化妆品“5.25”护肤日、“12.4”日法治宣传日、“10.30”药品安全宣传月,举办 “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40余份,户外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810次,张贴海报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6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全面完成药品抽样工作。完成抽验药品检验25批,完成率100%。共涉及24个品种,25家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覆盖率为22.1%,其中:县以下基层被抽样单位为23个,基层覆盖率为92%。经检验,抽检25批次药品全部合格。总体合格率为100%。三是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已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5(任务数245例),完成率83.7%,完成新的一般报告105例(任务数86例),完成率122%;严重报告数6例(任务数25例),完成率24%。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8例(任务数25例),完成率7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1例(任务数90例),完成率79%。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四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药品购销渠道和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领域、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新冠肺炎疫苗流通领域等专项整治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药械、保化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94人次,执法车辆326台次,检查各级医疗机构249户次,零售药店和保化品店690余户次。
(3)突出特种设备安全防线。一是日常监管。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年初印发《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数据录入“特种设备现场检查APP”,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动态监测。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41起。二是助力企业解难题。指导荣威新能源将已安装完毕的155台压力容器、1台起重机械、7000余米压力管道进行检验,并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已于2021年3月正式取得。三是强监管查隐患。印发《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等。组织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家次,排查风险隐患25起,消除风险隐患25起,已全部整改。
4.执法维权重拳出击,防疫治乱保安全
(1)紧扣“春雷行动2021” “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主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600余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74件,案值4.12万元,罚没款30.90万元。其中: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案2件,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案3件,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案2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案22件,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案8件,消费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案10件。罚没万元以上案13件,罚没款22.3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12.9元。
(2)“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推进。结合沐川实际,与县综合执法局成立沐川县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铁拳”行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铁拳”行动的宣传标语,通过各类媒体对“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执法典型案例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3条(省级10条、县级4条),LED屏滚动播出宣传语40余条次。
(3)规范市场秩序,抓实价格监管。一是以粮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以餐饮单位、停车收费等为重点领域,以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重点品种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发放价格提醒函23份。二是组织召开沐川县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行政约谈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单位对机构收费进行自查。8月底,立案查处我县一家公立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三是积极配合县发改等部门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专项治理。四是配合县委县政府打造4A竹海景区,利用省市专项资金10万元完成竹海景区明码标价示范景区创建。五是针对非法集资、房地产、药品、烟酒广告、美容院等重点领域,着力规范广告秩序。通过乐山市户外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到我县户外广告涉嫌存在24条违法广告,已按相关程序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六是开展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已抽查广告行业2户,干洗行业4户。省、市不定向抽查36户。
(4)持续深化“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一是充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各种媒体、微信、QQ群等,广泛宣传国家对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餐饮行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水产品经营业主关于长江禁渔“八个严禁”的宣传知晓度。二是持续加大整治清理力度,主要整治清理水产品经营者的店招店牌是否还存在标注有“中华鲟”等字样的违规广告、店堂内墙面是否还张贴悬挂有宣传“河鱼”的违法违规广告。督促水产品经营者、餐饮业主履行索证索票法定义务,做到可追溯制。出动执法人员79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95个次,商场超617个次,餐饮单位863个次,广告监测高速公路、车站码头、机场、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广告)148条次,立案查处违法案3件。
5.优化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强化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年报工作。截至2021年7月1日,我县2020年度应参加年报企业1205户,已参加年报企业1155户,年报率95.85%;2020年度应参加年报个体工商户7329户,已参加年报个体工商户7103户,年报率96.92 % ;2020年度应参加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297户,已参加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285户,年报率95.96%。
(2)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一是举办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70人次,受理投诉11起,已全部处理。发放宣传资料47类12000份,出动宣传车2辆,制作宣传版面9块,集中销毁143种2000斤货值金额2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充分发挥 “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做到节日专人值班和备勤工作,及时记录、分送、受理、处理、反馈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妥善调解消费纠纷。截止10月底,处理投诉举报2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738.14元。三是完成2021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一店一码示范店80个,示范行业1个(移动通讯)、示范企业4个、示范街道1条(风情街)。
(3)强化品牌推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专利申请情况。我县授权专利11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0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9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8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二是商标注册情况。新申请注册商标262件,新注册商标242件,有效注册商标1110件,与2020年同期注册商标874件比,新增236件,增长27%。三是针对我县区域文化旅游品牌“乌蒙沐歌”商标被恶意抢注,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市知识产权局提供案件线索,切实保护“乌蒙沐歌”区域公共品牌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支持指导四川森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30万元“一种旋切米粒机专利组合产业化运用项目”的项目,支持我县2户民营企业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以质量强县为中心,促进质量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以建设质量强县为中心,结合《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2021年质量强省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计划》和沐川实际,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 “10+3”现化农业体系等重点产业体系开展 “天府名品”的前、中、后期梯次培育,共上报永丰、森态源等17家单位至乐山储备培育。顺利牵头完成市政府对县政府2020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工作。二是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战略。帮扶93家企业的276个商品获得授权使用“四川扶贫”商标。建成一枝春茶叶、森态源魔芋、益民猕猴桃有机绿色食品加工基地3个,其中森态源公司魔芋产品获美国、欧盟、日本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换证5个,持续保持乐山首个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称号。三是扎实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推动“沐川造”产品标准升级、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继沐川禾丰纸业公司后,又新添四川荣威新能源为乐山市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示范项目,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四是持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数量和认证证书数量大幅增加,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县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45张(包括质量管理、职业建康、有机产品等认证),企业达到13家。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目前全县已有6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建材、农产品、公安物证等方面,指导实际运行的5家机构完成专项年报工作,联合市局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执行新标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省级市监部门对沐川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的双随机检查。五是配合省、市开展各类产品抽检计划,截至目前,共抽检各类产品50个批次,包括肥料、室内加热器、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有机茶等21个种类,不合格4个批次,已全部移交至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7.深入推进计量、标准化战略实施。
一是推进企业标准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指导15家规上企业上传40余个产品标准到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申明公开。宣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调低条码办理费用政策,指导企业新办、续展商品条码23个。二是进一步强化计量监督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及专业检定人员80人次,对农贸市场、商场、酒店等重点场所的计量器具全覆盖进行强制检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开展医疗、眼镜、加油站等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43家次。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化工类、道路交通类、矿山类等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摸底调查,共统计有计量器具1800余台件,并督促业主单位按规定进行强检。今年以来,共检定、校准计量器具4120台(件)、调修计量器具360余台(件)。计量所分别获得乐山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燃油加油机计量比对”二等奖、“电子计量秤计量比对”二等奖、“压力表计量比对”三等奖。建立沐川县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数据库及抽检人员库,统一进入乐山市双随机抽检数据库,进行双随机检查。
8.服务大局,中心工作倾力推动。
一是对2020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事项进行整改落实,协助综合执法局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各级信访事项6起,巡查餐饮单位285户。二是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大力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累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51余户次,责令整改45个次,张贴相关通告和宣传海报500余份。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等1498家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均按要求录入了百日攻坚APP,共录入217条。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58.5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9.46万元,下降1.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81.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23万元,减少5.6%,主要变动原因:本年度抚恤金减少,上级专项减少。支出总计838.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3.31万元,增加11.03%。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至今年列支,故本年度总支出增加。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87万元,占81.8%;项目支出152.6万元,占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8.5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9.46万元,下降1.0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31万元万元,增加11.03%。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至今年列支,故本年度总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15万元,占81.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44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16.63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56.25万元,占6.7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4.47,完成预算97.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1.48万元,完成预算99.74%。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2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5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本年未划拨使用,结转至下年度。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1.12万元,完成预算9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本年未划拨使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预算4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抽检检测费未划拨支付,结转至下年度。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倡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相关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3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66.1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93万元,下降35.49%。主要原因是提倡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相关制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消费维权、抽检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413人次,共计支出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各专项检查督查支出和各区(县)局学习交流业务工作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1万元,比2020年增加2.23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有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抽检检测费、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市场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保留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五个片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沐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沐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只是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参与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配合参与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配合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度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工作。
15.负责督促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监督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18.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县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強县建设。
(2)严防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6)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宰杀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经济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定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的日常监管和配合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总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含提前退休1人),工勤人员2人,长聘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50.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50.5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总额83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87万元,项目支出152.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内控制度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对单位主要经济活动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覆盖沐川县市场监管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内部控制手册(试行本)》。通过宣传贯彻内部控制手册,提高职工内部控制意识,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有效行驶赋予的公权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及效果,为预防腐败、廉洁执政、实现责任目标提供长效保障机制。
2.财务制度管理。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印发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
3.资产管理情况。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将部门所有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进行认真的清点和清理,通过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完善了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资产的使用和配置情况,为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
4.预算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相关工作。一是基本支出编制。人员经费按相关标准计算“五金”。日常公用经费按编制数和财政下达定额编制。二是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照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重点工作,提出项目需求计划及绩效目标,上报财政业务股室审核。根据财政下达的控制数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数据报送工作。
(二)项目预算管理。
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共两个:
1.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确保全县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全县2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2.抽检检测费: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完成2021年上级部门安排的抽检任务,共450批次。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开展顺利,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良好,三公经费使用,差旅费报销、津补贴发放符合相关规定。
(二)存在问题。
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附件
2021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度,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符合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共2个:一是抽检检测费,二是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抽检检测费2021年预算资金40万元,实际支出抽检费40.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际支出包含2020年支出35.155万元和2021年支出5万元抽检费(其中包含上年结转,逐年滚动支付)。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资金25.44万元,实际支出25.4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抽检检测费。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完成2021年上级部门安排的抽检任务,共450批次。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确保全县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全县2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局两个项目申报内容均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1)抽检检测费。该项目年初预算为40万元,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支出40.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抽检费支付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和本级当年预算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38%。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25.44万元,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支出25.44万元,资金到位率和执行率达100%。
2.资金使用。
(1)抽检检测费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8%,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管控,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前年预算数25.44万元,执行数25.44万元,完成预算100%,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有序推进了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内控制度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对单位主要经济活动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覆盖沐川县市场监管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内部控制手册(试行本)》。通过宣传贯彻内部控制手册,提高职工内部控制意识,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有效行驶赋予的公权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及效果,为预防腐败、廉洁执政、实现责任目标提供长效保障机制。
2.财务制度管理。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印发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
3.资产管理情况。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将部门所有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进行认真的清点和清理,通过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完善了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资产的使用和配置情况,为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
4.预算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相关工作。一是基本支出编制。人员经费按相关标准计算“五金”。日常公用经费按编制数和财政下达定额编制。二是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照项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重点工作,提出项目需求计划及绩效目标,上报财政业务股室审核。根据财政下达的控制数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数据报送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2021年抽检检测费本级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制度流程实施项目进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注重绩效”的使用原则。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抽检检测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本年度上级安排450批次抽检任务,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完成,项目成本与预算相符。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沐川县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成本与预算相符,且执行率达到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抽检检测费:对食品药品的抽检,能够保障人民的饮食及用药安全,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专项资金拨付滞后,使得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在限期内执行完成,存在跨年情况。
(二)相关建议。
强化落实项目资金责任制。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加强单位财务与项目实施股室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提升工作计划性和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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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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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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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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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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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概述 |
确保全县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全县2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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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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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4 |
25.4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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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预期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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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情况 |
得 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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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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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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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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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规范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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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规范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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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情况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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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 |
完成情况 |
(项目预期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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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情况 |
(项目预期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
(项目实际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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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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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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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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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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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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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项目名称 |
抽检检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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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概述 |
完成2021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抽检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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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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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155 |
1.00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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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预期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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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情况 |
得 分 |
100 |
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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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
10 |
9.96 |
2021年实际出去为:2020年351550元抽检费和2021年的50000元抽检费。(包含上年结转,逐年滚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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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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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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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规范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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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规范性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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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情况 |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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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 |
完成情况 |
(项目预期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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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情况 |
(项目预期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
(项目实际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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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年度项目不能在当年支付完成预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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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加强与本级采购沟通协调,尽量避免本级项目跨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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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彭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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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