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沐川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1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公安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稳定。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
2.负责全县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整合,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网络安全监察,依法查处涉及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5.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6.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的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国防招生、征兵的政审和中、高考的安全保卫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和省、市领导到本辖区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0.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县武警中队、武警消防大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落实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情报、防风险,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2.出重拳、强打击,确保各类违法犯罪无所遁形。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重基础、强防控,确保社会安全监管面面俱到。一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4.严把关、重规范,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
5.强担当、挑重担,确保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6.强管理、提质效,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以学习“治心”。
沐川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465.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2.18万元,增长7.8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天网升级扩建项目,收、支均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5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1.08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万元,占0.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22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57万元,占70.02%;项目支出1866.24万元,占29.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57.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8.18万元,增长7.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天网升级扩建项目,收、支均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01万元,增长7.39%。主要变动原因是天网升级扩建项目增加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1.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586.31万元,占89.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18万元,占4.74%;卫生健康支出80.89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59.43万元,占4.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21.8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558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29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8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支出决算为25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0万元,占8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2.7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7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38万元,比2020年增加91.33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沐川县公安局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的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戒毒康复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沐川县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沐川县公安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公安局经费开支单位包括内设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派出所8个、拘留所1个(不计入内设机构)、看守所1个(不计入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是主管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机关,严格执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稳定。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敏锐把握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加强谋略研究,积极妥善应对,着力提高预警、发现和控制能力,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不断深化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巩固整治成果为中心,建立政治社会治安长效机制。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17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县财政下达县公安局年初预算收入4138.81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436.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7.72万元,公用经费438.9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702.1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沐川县公安局2021年决算支出6225.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基本支出4359.57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66.24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5590.3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侦办各类案件、重大活动安保、执勤巡逻工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9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80.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9.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政政法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政法保障经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中期评估
县公安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都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3、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费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7.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3、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将罚没款项缴入县国库。
(四)整体绩效。
县公安局2021年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整体评价得分97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川县公安局财政预算支出,保障了公安机关日常运转,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侦办各类案件、重大活动安保、执勤巡逻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得我局圆满完成了市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无
(三)改进建议。无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