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19
第五部分 附表...........................................................................................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处理指定管辖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法院监察工作;
(七)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八)开展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沐川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主动积极作为,以政法教育整顿为契机,奋力争先,清扫顽瘴痼疾。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沐川法院被评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乐山市委政法委荣记个人三等功。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受理刑事案件130件,审结127件,判处150人;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理民商事案件1416件,审结1258件,结案率88.84%,涉案标的额11.33亿元;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11件,执结655件,执行到位金额2168万元。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继续为辖区做好司法服务。
无下属二级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5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48万元,下降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5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0.2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51万元,占70%;项目支出588.89万元,占3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48万元,下降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经费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4.48万元,下降10.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实施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742.9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2.16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8.29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4.42万元,占4.8%;其他支出(类)支出9.6万元,占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77.4万,完成预算92%。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6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7.58万元,完成预算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项目资金结转到2022年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支出决算为4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8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84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87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7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7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2.5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今年装备计划购置车辆总价较上年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9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2.9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93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万元,完成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4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法院等上级部门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各友邻法院来人交流工作、协调案件支出的用餐费。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沐川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22万元,比2020年增加2.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沐川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执法执勤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沐川县人民法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沐川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沐川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处理指定管辖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法院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开展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沐川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等十一项主要职能。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人民法院编制61人,现有在职人员5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决算数)
2021年度沐川县人民法院总收入215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0.2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04.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决算数)
2021年度沐川县人民法院总支出197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7.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上按照单位年度工作部署,市县财政部门工作要求,规范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优化资金使用管理。
本年度部门目标实现同预期目标实现度无较大差距、本年度在本级财政及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全力保障了全院整体运行,单位执行救助金,陪审员经费等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实施完毕。
本年度在预算编制准确上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在实际支出运行过程中进一步缩小同年初预算科目上的差异。
本年度整体支出控制严格按照县级财政经费拨付操作,全力推进单位经费执行进度、除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年底指标下达较晚,无法实施结转下年度外圆满完成年初预算,全年整体运行平稳,较好的完成了单位辖区内审执工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部门按照财政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公开,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本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川县人民法院2021年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一、履职尽责,聚焦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共受理案件2325件,结案2306件,结案率99.18%,创历史新高;结收比100%,结案率、结收比跻身全市前列。
二、担当作为,聚焦县委决策服务中心助力发展
践行“两山”理论,围绕“一地一县一城”战略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坚守初心,聚焦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为本躬身践行司法为民,在利民、便民、高效服务上努力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
四、抓源治本,聚焦队伍建设提升素能锻造铁军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确保法院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五、接受监督,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重要工作事项主动向人大汇报、政协通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列席重要会议,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24件。在微信、微博、互联网“晒庭审”798件,“晒裁判文书”1630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存在问题。
1、财务核算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升。
2、部分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到位较缓,项目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财务核算能力及资金统筹规划能力。
2、积极沟通,紧盯“重、紧、要”项目,全力保障单位运转,更好的完成辖区内审执工作。
附件
2022年沐川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年度年初项目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按照本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完成年初预算编制,年中按进度对项目进行申报,本年度内均已实施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执行救助金项目主要是对于部分执行不能的当事人,符合一定条件的执行救助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该救助金帮他们渡过难关,彰显了人文关怀的需要,同时也减少了涉执上诉,解决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该项目主要用于执行不能生活困难人员,全年运行数据20万,达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行不能人员生活困难的目标。
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主要是人民陪审员按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表彰、奖励、办案补贴以及其他与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有关的所必需的费用,全年运行数据15万,保障了全院案件审判工作。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主要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全年运行数据120万,本年度实施完毕,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年度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年初项目经费要求申报,按序时进度进行单位经费申报拨付,以上项目本年度已实施完毕。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年初同部门预算一同下达本单位。单位按照本级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及时申报拨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共155万项目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2.资金使用。2021年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在2021年度预算下达指标后在本年度内全部实施完毕,支出完成率100%,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是本院年度重要的经费项目,我院将以上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结合全院工作任务及时对相关经费实现支出,支出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高效高质量使用项目资金,我院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经办人员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等系列流程,让资金发挥价值,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度内执行救助金20万、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15万、政务运转工作经费120万,已全部实施完毕,完成率100%,已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全年运行来看,执行救助金、人民陪审员补助资金、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保障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单位运转工作,从经济效益上看,指标完成率100%;社会效益上看,单位正常运转,有效保障了辖区内审判执行业务的顺利开展;从可持续效益上看,良好优质的审执服务可以有效保障辖区优质司法服务。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从执行救助金项目看,执行救助资金不充裕,相关司法救助宣传不深入,对经费统筹利用能力有待提升。
(二)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大与财政的沟通力度,适时拨付,推动执行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在资金预算审批拨付使用全流程中,提升项目资金规划使用能力,提升项目质量。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