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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选择逃逸 终将“领赏”

发布时间: 2015-06-09 信息编辑:沐川县公安局 字体:【

20156615时03分,沐川交警大队民警刘诗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幸福乡街道处,一辆摩托车撞了一位小孩,肇事摩托车已经跑了,请出警。”

放下电话,刘诗伟立刻带队赶赴事故现场。通过证人、证言以及对事故案发周边的监控、走访每家摩托车经销商和摩托车修理厂,昼夜奋战,逐一筛选,比对出肇事车车型,事故民警将肇事车辆锁定为无车前大灯的铃木125两轮摩托车。

经过50小时的连续奋战,民警刘诗伟于201568日18时左右,在沐溪镇城区月琴网吧楼下将肇事车辆控制,并在该网吧将正在上网的肇事者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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