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房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单位3个(含房地产管理局、沐川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沐川县规划设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机构职能
根据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沐府办〔2011〕19号),设立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挂沐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作为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6个股室及6个事业单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4个、自收自支单位房管局及建筑勘察设计室在项目经费中预算)主要承担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城镇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人民防空等工作职能。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24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10人(含提前退休2人),事业24人,工勤2人;离退休7人。
沐川县房管局现有编制14个,其中:事业编制14个。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事业13人;退休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局年初收入预算总额为14104.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82.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22万元。年中调整预算17556.08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755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0.3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1763.7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收入7770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5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15133.54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67.28万元,项目支出14566.26万元, 2018年年未结转结余2422.54万元。按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5.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67.55万元,农林水支出1076.8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按照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认真仔细核实本年开工工程建设项目,清理往年工程建设欠款,以县政府批示及工程合同为依据上报工程建设项目,做到不漏报不乱报,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编制决算报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分别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经建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建设合同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制定机关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费用支出制度,严格支出管理,“三公”支出逐年递减。
机关厉行节约。2018年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机关节能降耗。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学习的同时,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首先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意识,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小车出行由办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驾驶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好小车运行记录,车辆在县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做到公车不私用、不私驾。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小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小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为准绳,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条例,项目支出由我局业务股室按工程合同及工程进度及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后上报财政相关股室审核。对财政下达的支出指标立即支付,无拖欠截留现象。单位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财务管理情况。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制定了《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严格按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管理,部门账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全体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开展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室设备时,按照采购程序,编制采购计划,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进行采购办公室设备。工程欠款进入债务管理系统专人管理,及时核实更新。严格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人民防空费,收费直接进入财政专户,我局无截留占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对单位资产逐项核实入账,建立资产卡片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按规定对单位的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及时公开。积极配合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整体绩效。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8分。
项目资金支出保障了市县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完善了城乡规划编制。保证了新区建设快速推进稳步推进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顺利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改善了全县人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推动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年初预算部分编制不合理。
(三)改进建议。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