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慈善会牌子)、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起草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指导乡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及各类优抚对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和调升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工作;开展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国内外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工作。
6.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它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性社会福利义演义卖活动的审定工作;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7.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向县政府提出促裁建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8.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政务公开和乡镇规范化管理,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城乡社区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职责。
9.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承担城市“三无”、孤老(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弃婴的收养审批工作;负责民办福利机构的审批工作;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证工作;协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公益金并监督全县福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10.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容遣送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主管殡葬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和丧葬。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老龄工作规章制度并实施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沐川县民政局编制22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0307.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66.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40.6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民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30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1万元,其他支出8.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84.98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相关工作: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30.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3.0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4.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5.09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15.1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5.13万元、抚恤支出1402.5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85.76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253.5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18.8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2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84.09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中期评估
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0307.6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52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1万元、项目支出5184.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4784.9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平衡。
2、机关节能降耗
我单位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机关用水用电管理。水电费、办公费等行政支出为27.23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外出活动。2018年我单位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3.51万元,比上年度有所下降。
(三)综合管理情况。
1、 行政运转保障
沐川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项目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保证各项目有序推进,我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整体绩效。
民政局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强化执行力为抓手,在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较好的完成了民政工作任务,主要绩效有:
1.社会救助工作。2018年全年城市低保共计支出1349.93万元;农村低保共计支出3999.1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17868人,共计635.5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724人次,支出补贴资金317.7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350人次(其中一级残疾17686人次,二级残疾32664人次),支出补贴资金304.81万元(其中一级残疾141.49万元,二级残疾163.3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工作,共计发放救助资金97.81万元,救助6628 人次
2.未成年人工作。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0.07万元。按照省市民政文件精神,
3.提升老龄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高龄补贴6642人,办理老人优待证240余本,继续对60—80周岁民政服务对象(低保老人、五保户、三无人员、优抚对象)兜底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4.扎实推进社会福利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成立乡镇敬老院管理中心。为适应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形势,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公共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5月,我局成立敬老院管理中心,强化全县19个乡镇敬老院的资金规范运行、建设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确保全县敬老院工作安全健康顺利运转。二是加快推进新凡养护院项目。为有效改善我县民生基础设施条件,我局加快推进新凡养护院建设,11月底完成招标,12月开工,工期两年,新增床位200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民政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2.年度预算不完整,决算收入支出超出预算支出较多。
3.绩效评价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