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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溪镇(原幸福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2 信息编辑:沐溪镇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幸福乡打破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界限,统筹全乡人、财、物,整合乡所有人员和机构,除领导职位外,组建了一办一所三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幸福乡党委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向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建议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幸福乡政府现有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10个。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幸福乡政府总收入996.9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收入890.7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62.68万元,项目支出128.08万元),其他收入8.2万元分别是沐川县龙门溪矿业有限公司捐款用于迎新春篮球赛0.2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乡镇扶贫补短8万元。上年结转97.94万元分别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经费0.35万元,中央支持贫困地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经费5.95万元,中央(省)补助文化馆免开专项经费1.27万元,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系建设专项经费5.38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备用金至乡镇经费2万元,月坝村九二大堰路段整治经费(基金)1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资金2.01万元,基层组织和公共运行维护资金38.88万元,2018年市级四好村奖励补助2万元,2018年省级四好村奖励补助10万元,农房建设资金16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1万元,2018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基金)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8万元,项目支出16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1万元,国防支出0.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55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346.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2万元

2019年结余结转为69.29万元,结余项目分别是: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5万元,临时救助2.3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0.2万元,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5.69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2万元,2018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基金)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幸福乡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幸福乡政府于2018年对2019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693.74万元。一、基本支出572.05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121.69万元主要为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项目、乡镇老协活动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项目、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决算编制:2020年1月对2019年收支进行决算:本年收入898.96万元,上年结转97.94万元;本年支出9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8万元,项目支出164.93万元。结转下年69.29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执行进度

幸福乡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三公经费

2019年幸福乡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9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比2018年减少1.46万元,下降47.87%,用于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及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2018增加0.24万元,增加45.28%。主要原因是报销上年未支付费。

(三)综合管理情况。

幸福乡政府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编制内控管理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及时入账,政策采购严格按计划执行,按期公开预算、决算报告,并接受群众监督。

幸福乡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整体绩效。

幸福乡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支出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教育、老年协会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灾害救助、困难救助、农村公益事业、脱贫攻坚、农村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农村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法制、老年活动、环境卫生、司法援助、安全建设均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幸福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与支出明细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幸福乡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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