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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18-11-30 信息编辑: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政府办机关,下属单位沐川县防震减灾局、沐川县政务中心、沐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机构职能。

政府办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县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热线和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情况。

(三)人员概况。

政府办含下属单位现有总编制67个,其中:行政编制43个,工勤编制8个,参公编制0个,事业编制16个。在职人员总数5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局下达政府办(含下属部门)收入预算为1488.56万元。(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178号)。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65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838.07万元。其中部门运转事务类项目838.0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办(含下属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0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26万元,项目支出314.94万元。

1.基本支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25.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7.33万元,津贴补贴135.78万元,奖金336.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31万元,绩效工资2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7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3万元。其中:办公费13.49万元,印刷费4.38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0.40万元,差旅费21.54万元,维修费1.29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专用材料费0.10万元,劳务费2.56万元,委托业务费1.30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6.3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80万元。其中:离休费7.41万元,抚恤金17.09万元,生活补助3.66万元,医疗费2.73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住房公积金62.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8.2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75万元

2.项目支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3.91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6万元,伙食补助费63.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7万元。其中:办公费26.97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1.55万元,差旅费50.99万元,维修费9.64万元,租赁费2.50万元,会议费27.71万元,公务接待费25.22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7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37.4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6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7.8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部门运转类项目经费预算,结合上年实际支出数据和当年工作实际,尽量将预算项目经费细化到支出范围及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定。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包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中期评估、节能降耗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单位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住房公积金按季申报,部门运转类项目经费按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部分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支付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经费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对涉及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再支付,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部门账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单位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住房公积金按季申报,部门运转类项目经费按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部分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支付尽量采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室设备时,按照采购程序,依照年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进行采购办公室设备。

4.严格单位资产管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做到帐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

5.做好单位财务信息公开。按照县财政对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我单位在指定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

6.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在保障了本机关含下属部门正常运转的同时,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一是政令畅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好“创新投资年”各项工作,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完成重要会务、公文办理、文稿代拟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好值班及来电来访办理工作。二是开展爱心帮扶,做好联系乡、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做好贫困村的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三是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抓好总体应急预案的落实,指导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抓紧制订和修订预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完善值班记录,建立预警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类应急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做到及时、果断、高效。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坚持“主动、热情、安全、节俭”的原则,搞好各项会议、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强化机关综合治理,搞好机关卫生、绿化、伙食团、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工勤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

2)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8.79万元,其中:2017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50.62万元增加0.22万元,增加0.43%,公务接待费27.9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33.31万元减少5.36万元,下降16.1%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71批次,接待人次2403人次。

3)机关节能降耗。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学习的同时,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首先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做到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其次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意识,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撰写、修改文稿。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四)整体绩效。

(一)文秘工作。坚持按照办会流程认真办会,着力在会议通知、材料编写、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等方面规范开展,办会优质高效。规范文件制发和收文处理,2017年共制发各类文件410个,其中规范性文件49个,成品文件、材料文字错字率控制在0.5‰以内;请示、报告在15日内办结率达到95%以上;做到急件随到随收随阅处,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传,确保政令畅通。

(二)信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沐川实际,定期组织信调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抓热点,找重点、挖亮点,上报政务专报8篇,其中上报省政府《要情专报》一篇,在市政府刊物《政务专报》采用一篇;上报政务信息224条,采用51条。加大乡镇和部门信息采用力度,做好内部刊物编发,全年编发《沐川信息》22

(三)督查督办工作。认真为政府领导决策、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务督查督办服务。以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督查主线,市县重点项目、重难点工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等为重点,对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共组织开展了九项民生工程及21件民生实事、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脱贫攻坚工作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截止12月底,共发出政务督查通报21期,督查事项通知5期,编撰督查报告35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认真开展6.14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并按时完成2017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耗能数据统计。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工作。

(五)政管办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扎实抓好放管服。将放管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等,用清单规范部门行为;持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正式运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一窗受理 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二是积极主动,推进政务信息规范公开。印发《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绿色明珠网)全新改版和绩效评估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分解任务和市政府网站信息保障要求的通知》,与县网管中心合力管理绿色明珠网,要求各单位做好市、县网站信息保障工作。三是督查保障。先后印发政务公开督查通报9期,不断督促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县志和外侨工作。编纂完成《沐川年鉴(2016)》,指导完成部门志3部;做好县内涉及重大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对台等工作。

(七)法制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决策审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成功主持召开关闭小造纸厂听证会;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件,其中不属行政复议范畴不予立案1件,受理1件,维持被申请行政行为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献策常态化;扎实推进放管服重点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审查政府投资合同44份、政府文件83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年检执法证449人,注销50人,新申办执法证129人。

(八)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新凡乡政府、新凡乡卫生院、恒基矿业、幸福小学、桃园山居、梨园社区为我县2017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并顺利接受区县交叉检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信息报送程序的通知》,督查乡镇、部门值班情况20次,实地指导乡镇值班工作17次,收集、报送突发事件信息17期,协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17;强化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等应急专项检查28次;加大应急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各类应急救援、科普宣传14次,发放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成功创建2所县级、2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选送162名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员参加全市应急管理培训;加强部门和乡镇预案管理,修订了《沐川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部门和乡镇修改各类单项预案50多件并报备,牵头开展了沐川县2017年防震救灾综合演练;完成25个地震宏观观测点、10个直升机停机坪建设。

(九)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完成县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十)围绕“率先脱贫摘帽”目标,对照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三类标准,狠抓因户施策、因村施策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四好村”创建和文明新风培育,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各项考核验收指标如期达标。

(十一)按要求完成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和“挂图作战”项目相关工作任务。

(十二)全面落实《沐川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沐川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加强审批窗口管理,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所有办件事项录入审批系统,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评议率达95%,评议满意率达100%;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工作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十四)完成所承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十五)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统计人员,准确及时报送各项统计资料,做好行业统计工作指导、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调查等相关工作。

(十六)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完成县上下达的献血工作任务。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政府办含下属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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