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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2 信息编辑: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食品监管股、药品(械)监管股、质量监管股、市场秩序管理股。下设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五个片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一个参公单位综合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沐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沐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派出机构、执法大队、计量所、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均与局机关实行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沐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承担县食安委日常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商品质量工作、标准化工作、计量检定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县政府、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有总编制72个,其中:行政编制47个,工勤编制2个,参公编制15个,事业编制8个。在职人员总数71人,其中:行政49人,工勤2人,长聘1人,参公11人,事业8人;提前退休5人;退休人员36人(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已于2016年10月转入社保局)。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资金收入决算总额为1187.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154.33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33.1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总额为1187.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43.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8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相关工作。

1.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为886.62万元。

2.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预算支出为88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65.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5.08万元,事业运行16.49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1.4万元,死亡抚恤3.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33万元,住房公积金64.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1.25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46.12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60.13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中期评估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154.33万元,上年结转33.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4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28万元、项目支出158.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43.82万元。

2.机关节能降耗

我单位行政成本财务核算规范,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2016年实有工作人员78人,水电费支出7.52万元,由于人员增加12人,水电费支出比去年增加14.45%。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等原则,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总额,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外出活动,提高行政效率。“三公”经费总计支出2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2.92万元减少7.72万元,下降23.4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25%,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3辆,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公务接待费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92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14.52%。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职能。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信息公示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评审,财政资金管理与项目财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016年申报项目8个,申请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资金121.25万元。为保证各项目有序推进,我单位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同时,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按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创建的工作任务,我局2016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1.商事改革持续深化。在稳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工作。

2.市场主题稳步增量。全年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均有所增长。

3.助企强企成效显著。扎实开展质量强县工作,以质提效,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搭建银企平台,助解企业融资难题。

4.战略实施硕果累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标准化战略,依托省工商局“精准扶贫送商标”活动,免费为“沐川县庙坪雷竹专业合作社”、“沐川县品鱼轩生态石蛙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沐川县杨村乡团结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龙洞核桃”、“品鱼轩”、“茨岩河”商标;帮扶4家企业4个产品获得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称号,指导永丰浆纸公司勇夺乐山市政府质量奖。

5.民生安全防线牢固。依法行政成绩突出,以推进依法治县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法律七进”;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稳步推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常抓不懈,强抓食品药品风险预测,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从源头上拉紧了食品药品安全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

6.市场环境平稳有序。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搭建企业信用平台;严格市场综合监管,开展“红盾春雷”、“质检利剑”、“亮剑行动”、“六打六治”、价格检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强化社会综合管理。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抵制“五乱”行为。

7.维权惠民高效落实。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开展计量惠民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2016年度支出绩效评价得99分。

(二)存在问题

县级专项资金往往要求按月申请,有时滞后于开展的专项工作,使得部分资金有挤占现象。每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及实际到位时间迟,故项目任务完成时间迟,有跨年情况。并且每年项目任务不固定,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不够及时,资金实际下拨到用款单位往往到年底或第二年度才能完成今年有的项目,第二年不确定是否还有此专项,故年初无法安排专项工作。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制度办事,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强化支出计划,严格经费支出管理,确保计划的有效性。


沐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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