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林业局由林业局机关(含三中心及一站)、六个林业中心站及一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县森林公安局组成。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决议、指示,结合沐川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林业管理政策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制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林业综合开发规划;主管全县森林资源;归口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
(二)人员概况: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林业局现有在职人员103人,其中:行政22人,工勤1人,事业8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沐川县林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8909.4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830.08万元(林业局4704.10万元、森林公安局125.98万元)、上年结转2861.09万元(林业局2832.74万元、森林公安局28.35万元)、本年追加1218.24万元(林业局1139.93万元、森林公安局本年追加78.3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688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88万元(林业局1050.67万元、森林公安局194.21万元),项目支出5644.09万元(林业局5621.09万元、森林公安局23万元),年末结转2020.44万元(2005.01万元、森林公安局15.4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报送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无预算编制错误。按质按时完成报送预算及决算编制等工作,及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改变、重大调整决算资金总额度的现象,接受并通过了县人大的审查。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执行进度。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行政成本
(1)节能降耗。2016年度,林业局水电费支出2.17万元,其中电费支出1.56万元,水费支出0.61万元。电费支出较2015年增加4.7%,主要是阶梯电价及2016年夏天天气炎热开空调时间较多。水费支出较2015年度增加39.7%,主要原因是购纯净水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较多。。
(2)“三公”经费。2016年度,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3.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6万元。2016年度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林业局9.4万元、森林公安1万元),较2015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6万元(林业局15.56万元、森林公安8万元),较2015年同期下降30.3%,主要原因是2016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林业局减少了一辆公车,相应减小了公车使用经费。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债务管理。林业局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016年度非税收入17.97万元,其中:育林基金收入2.82万元,森林植物检疫费及林权证收入0.38万元,罚没收入6.88万元(其中:林业局0.82万元、森林公安6.0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89万元。所有非税收入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征收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征收方式执行,并将征收的项目、标准、征收的方式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根据财税〔2016〕11号文件精神,育林基金已于2016年2月1日停征。2016年度林业局无违反规定乱征非税收入情况发生。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4、资产管理。我局的国有资产均作了登记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定期对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及时上报各类资产报表、数据,保障信息系统完整性。
5、内控制度管理。根据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先后制订了《沐川县林业局财务支出会签制度》、《沐川县林业局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主要遵照省、市、县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沐川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出差审批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目前,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6、信息公开。2016年预算、决算编制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后都及时在绿色明珠网、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16年度,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创新投资年”工作主题和林业扶贫工作任务,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实施营造林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巩固退耕还林造林1万亩、丰产培育6.94万亩,兑现补助资金1267.3万元;管护退耕还林14.4万亩,兑现政策补助资金1264.2万元;管护公益林53.08万亩,兑现补偿金783万元;完成国有林管护10.6万亩,兑现管护资金134.3万元;抓好“创新投资年”项目建设,实现投资964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5%;抓好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完成森林抚育2.5万亩;加大科技推广与引种建设;抓好城乡绿化项目建设;抓好义务植树工作,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7.34%。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严格采伐管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理、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三是加快林产工业发展。制定完善“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做好2015年省级财政产业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抓好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开展第二轮现代林业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笋用林基地建设10936亩、桢楠基地1522亩、建设林区道路38.05公里;加快推进林产工业发展,抓好要素保障工作,全年向龙头企业提供竹材40万吨、原木20万方、林业综合产值48亿元。四是狠抓林业扶贫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林业驻村扶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发展林下经济,助农增收。五是深化林权改革工作。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抓好公益林更新调整工作,开展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工作,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六是提升林业队伍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能力建设,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县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林业局根据设定的指标评价体系,结合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不完整。年初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准确预测当年需采购当年所要采购的计划清单,导致不能准确编入政府采购计划;二是项目资金兑现不及时。因部分乡镇林业站人员年龄结构大、流动性强,导致部分项目资金兑现不及时。三是内控制度管理质量不高,个别内控制度执行力不强、监督不力,导致制度管理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偏差,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深化公务用车改革,除执法用车外,取消一切公务用车,大大缩减公务用车费用及隐形成本。
沐川县林业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