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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2-19 信息编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城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下设县城管执法大队、县环卫所、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县市政工程队4个事业单位。目前,我局共有编制59个,原沐川县供排水公司25人挂靠在县环卫所(无编制),实有76人。

(二)机构职能县城管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拟订涉及沐川县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城市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及维护,负责城区街道及河道、公园广场、公厕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日常巡查,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店招店牌及大型户外广告、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等城市管理类审批;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城区街道市容市貌的违章占道、乱摆摊设点,车辆在人行道、公园内、广场内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整治,负责市政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河道、亮化等)维护管理。

(三)人员概况县城管局机关现有正式职工1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党组成员2人、工作人员11人。县城管执法大队现有55人,其中:正式职工23人、交通安置3人、公益性岗位2人、临聘人员27人。县环卫所现有290人,其中:正式职工25人、交通安置1人、原沐川宾馆安置1人、公益性岗位10人、临聘人员242人、临聘公园管理11人。园林绿化所9人,其中:正式职工7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聘人员1人。市政工程队15人,其中:正式职工4人,公益性岗位3人,临聘人员8人。各类人员共计38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县城管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537.42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99.60万元。

2.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清真伙食费)0.02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7.30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12.37万元。

5.城管执法790.53万元(含正式职工工资及年终奖、部分临聘人员工资、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6.住房公积金63.92万元。

7.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1.40万元。

8.临聘人员工资521万元。

9.临聘人员保险200万元。

10.信息员报酬及奖励金15万元。

11.拆违工作经费10万元。

12.公厕管理费56万元。

13.市政维护费570万元。

14.原卫生局办公楼维修41.28万元。

15.2016年新区景观提升工程109.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使用情况

2017年城管局保障机关运转各项支出共880.7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19.41万元:基本工资212.59万元,津贴补贴67.15万元,奖金168.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1.80万元,绩效工资113.91万元,交通补贴14.88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20.5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21万元:办公费5.11万元,印刷费3.18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3.73万元,邮电费10.88万元,差旅费34.27万元,维护费11.89万元,租赁费0.1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05万元:退休费0.02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住房公积金63.92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万元。

(4)其它资本性支出7.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5万元,大型修缮0.33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2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使用情况

2017年城管局项目预算支出1656.7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09.3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5.10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794.2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05万元:办公费0.10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2.82万元,电费2.28万元,维护费250.82万元,专用材料费8.18万元,被装购置费10.16万元,劳务费0.74万元,福利费5.0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08.4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万元。

(4)基本建设支出38.2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6.25万元(城北路路灯改造工程),大型修缮6.28万元(地埋式垃圾中转站迁建工程),其它基本建设支出5.75万元(马边河流域乡镇生活垃圾站设计、环评、编制费)。

(5)其它资本性支出200.1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7.47万元(实验幼儿园外接送学生休息亭工程、新区幸福桥至复兴桥亮化工程),大型修缮43.76万元(原卫生局办公楼维修工程),其它交通工具购置14.02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22.65万元(新区景观提升工程、紫薇公园工程)。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及下属城管执法大队、环卫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工程队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报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进行审核,所编制的预算获得通过。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经费性项目申请授权支付,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我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按沐纪发[2015]9号文件精神,1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万元以上的支出报分管联系县领导同意;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类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程序实行,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递减态势。

(三)综合管理情况。

县城管局现无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严格按相关收费项目执行,2017年共收费20.12万元(罚没款1.07万元、占道费10.89万元、垃圾处理费8.16万元);政府采购根据计划及需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单位资产由专人统一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修理报批限额标准、办公用品及材料购买和设施维修等办理程序及限额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按要求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已按要求实施。

(四)整体绩效。

1.基本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县城管局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2)“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县城管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精减会议活动,减少会议费用支出;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机关节能降耗。县城管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倡导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一是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全体职工做到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二是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意识,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撰写、修改文稿,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出行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驾驶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好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在县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做到公车不私用、不私驾。

2.项目支出绩效

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为准绳,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1)顺利完成了新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紫薇公园前期准备工作、新区幸福桥至复兴桥亮化等重点工程,使幸福新区湿地公园的绿化景观进一步提升,市民有配套完善的休闲中心,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2)将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信息员报酬及时转账到相关乡镇和社区,乡镇、社区加大巡查举报力度,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3)拆违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拆除违章建筑,使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

(4)临聘人员工资主要用于临聘人员每月工资开支,保障了城市管理力量,县城区环境卫生更加干净整洁,县城区秩序和五乱治理得到有效改善

(5)临聘人员保险主要用于为临聘适龄人员购买“五险”、为超龄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及城乡医保。

(6)公厕管理费用于县城区27座公厕(体育中心1座、沐源广场1座、文化广场1座、双桥路1座、沐中校大门外1座、住建局旁1座、看守所旁1座、桃源山居6座、新城国际1座、派出所院坝内1座、西蜀印象大酒店对面1座、随便吃饭店处1座、三观楼(老保健院旁)1座、梨园街农资公司处1座、竹林巷106号(农土公司宿舍上面)1座、竹林巷81号(老印刷厂内)1座、竹林巷53号(省养路段背后)1座、醉氧公园1座、草龙广场1座、风情街2座、醉氧天街1座)的水费、电费、维护费(含材料费)及微生物环保剂购买、水冲式公厕化粪池清掏、旱厕大粪清掏、清洁用品(洁厕王、纸篓、蚊香等)购买

(7)市政维护费主要用于所有车辆(垃圾车4辆、洒水车2辆、园林绿化浇水车1辆、洗扫车1辆、皮卡车2辆、执法电瓶车4辆、电瓶观光车4辆、巡查两轮电瓶摩托车50辆、电瓶垃圾转运车22辆、快速清扫保洁车9辆、环卫定点垃圾转运车31辆、电瓶垃圾打捞船5艘)的油费、修理费及电瓶车电瓶更换,购买特种车配件,电瓶摩托车及电瓶垃圾转运车购买商业保险;购置环卫设施(垃圾桶、果皮箱、果皮箱内胆等);拆除破损店招、店牌、大型户外广告;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打黄油、喷防锈漆、电费、更换配件等;为一线环卫工人购买毛巾、肥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高温季节为一线人员购买防暑降温物品;为执法队员购买执法制服,为环卫工人购买环卫标志服及雨衣、雨鞋、伞帽等;向临聘环卫工人发放环卫工人节和春节慰问金,向临聘协管员、公园管理人员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及春节慰问金。

(8)绿化管理费主要用于城区绿化植物、鲜花等绿化植物的补植、养护管理;农药购买和劳务外包等。

(9)城区路灯、道路、栏杆、桥梁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部门职能职责的正常履行;项目资金预算保障了本部门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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