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民政局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沐川县民政局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
城市特困、临时救助、孤儿、流浪乞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
6.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7.引导地方提高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完善了制度建设,确保了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城乡低保:2021年资金到位4379.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64万元,地方资金815.82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2021年资金到位1367.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0万元,地方资金307.47万元。。
临时救助:2021年资金到位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元。
孤儿: 2021年资金到位127.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地方资金107.96万元。
流浪乞讨:2021年实际到位资金5.82万元,中央资金3万元,地方资金2.82万元。
2、资金使用。根据实际保障人数每月按时发放。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均纳入民政局预算管理,由民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拟定用款计划和方案,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采用“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救助群众社保卡中。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落实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059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493.43万元;
城市低保累计救助3083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86.39万元;
农村特困累计救助189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94.2万元;
城市特困累计救助707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3.27万元;
临时救助累计救助334户,606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4.11万元;
孤儿累计救助931人次,救助支出127.96万元;
流浪乞讨累计救助41人次,救助支出5.82万元
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每月25日前通过“一卡通”按时发放到位,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整体上看,2021年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救助对象死亡不及时销户,未及时上报,乡镇掌握信息难;二是救助对象收入、财产核定难,主要依据市低收入认定中心出具的报告情况来认定,其余都靠村组干部入户了解,收入计算不精准,对救助对象的收入、财产核对准确性不高。三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对乡镇民政对象家底不清,政策掌握不精准,业务能力不高。四是信息共享不及时,残疾人员办理残疾证后本人未及时到村、社区办理两项补贴申请。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对民政助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清理和整顿活动,对“关系保”,“人情保”要予以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最大限度减少错保、漏保、骗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大数据比对,通过联席会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数据的比对,努力做到对保障对象收入、财产核算更精准。四是严格按照政策依法依规办事,杜绝违规行为,为困难群众服好务,解难题。四是县、镇两级分别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同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确保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更加精准,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沐川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