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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沐川县警大队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19 信息编辑:沐川县交警大队 字体:【
一、 沐川县交警大队概况
(一) 机构组成
   沐川县交警大队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车管所、事故中队、城区中队、卡防坡中队和舟坝中队共6个部门
(二) 机构职能
   沐川县交警大队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沐川县辖区内国、省、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和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及车管业务办理三大业务。
(三) 人员概况
   沐川县交警大队现有民警17人,协管员、工勤员77人。
二、 沐川县交警大队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 沐川县交警大队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川县交警大队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75.01万元。1、总队拨款8万元;2、支队累计拨款4.88万元:3、县财政拨款462.13万元。
(二) 沐川县交警大队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沐川县交警大队全年总支出457.34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22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87万元。
三、 沐川县交警大队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 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大队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项目性经费申请授权支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实行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三公”支出逐年递减。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大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并按照制度对大队财务工作进行开展。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资产进行采购,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台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单位专人定期进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我大队非税收入共254.85万元(包括车管非税收入:46.18万元,罚没款收入:206.87万元,房租收入1.8万元)均及时全额上缴县财政。
(四)整体绩效
2016年以来,沐川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年初制定的各类工作目标,结合沐川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我为群众做了什么”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在2015年度取得的好成绩上,夯实了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了上半年各项预定目标,赢得了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部门年初预算经费基本保障了大队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8分。
(二) 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较好但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2、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影响。
(三) 改进建议
1、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2、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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