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政法委为党委序列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办、综治办、队伍建设室、执法监督室4个内设机构。综治办挂维稳办牌子,下设沐川县“大调解”中心,由综治办负责管理。沐川县委防邪办挂靠政法委,合署办公。
(二)机构职能。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沐川县委政法委现有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8人,工勤1人,长聘1人;离退休1人(含提前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6年年初预算财政收入19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0.4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0.88万元。
2016年财政调整预算收入26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8万元,项目支出111.02万元。基本支出追加56.2万元,项目支出追加26.02万元(追加2016年中央补助司法救助金19万元、追加2016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7.02万元);项目支出年终清盘追减5.46万元(调减政法专网租赁费0.96万元、调减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基金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6年政法委总支出278.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10万元(2015年中央补助司法救助支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68.1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08万元,项目支出111.02万元。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结转10万元(2016年中央补助司法救助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我委按《预算法》严格实施执行预算编制,项目全部实行细化编制,共有13个项目,做到有政策依据支撑,编制过程中有绩效测算,项目实施中有绩效目标。
(二)执行管理情况。项目执行实行预算中期评估,均达到了预期效益和绩效目标。“三公”经费按预算执行,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车运行费9万元,共计17万元。在2016年7月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调减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6年“三公”支出14.02万元,没有违反规定用途,平时强化检查,严格审核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政法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收定支,厉行节约,没有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专人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盘存最大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全部纳入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管理。每年的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情况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依法接受群众及财政监督。制定了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
(四)整体绩效。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切实保障服务发展,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强化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为推进沐川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社会评价及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执行中按规定用途使用,无偏差,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