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巩退专项建设工作经费

发布时间: 2018-01-19 信息编辑:沐川县林业局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为了巩固我县14.4万亩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返弹,退耕还林户不返贫,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相关精神,积极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积极组织实施该项目,确保退耕还林面积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政策及时兑现,巩退林业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兑现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川府发[2007]51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要按照每年每亩退耕地不低于2元的标准制定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并随专项规划上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了加强项目及财务管理林业局制定了《沐川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林竹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沐川县林业局关于规范项目直补报账工作的通知》,《沐川县林业局公务外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沐川县林业局 沐川县财政局关于兑现2016年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该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有关的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公开公示等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使用分配原则主要考虑保存率自查、资金兑现公示、项目验收及迎接检查等几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确保2016年退耕还林工作全面完成。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确保2016年退耕还林项目全面完成,14.4万亩退耕还林面积达到巩固,10.14万亩退耕还林完善政策直补资金1268.69万元兑现到户,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千亩新造林、7千亩的品种改良、6.59万亩的丰产培育等顺利完成,并将资金兑现到农户。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局从2000年—2006年共实施退耕还林共14.4万亩,按2/亩标准,县财政每年应配套巩退工作经费28.8万元。林业局2016年申报5万元巩退工作经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自收到《沐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沐财发〔2017〕51号)开始就成立了以局长陈发智为组长、副局长叶明剑为副组长、办公室、造林股、财务股、各林业站长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项目绩效分为3个一级指标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一级指标又分成11个二级指标和29个三级指标,对各项明细指标的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找出相应的佐证依据进行评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设定的目标对比进行评分,三是通过现场调查调解完成真实完成情况及群众满意度。四是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问题的建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林业局根据川府发[2007]51号及沐川县人民政府阅办文件批示单(收文(2010)第246号)将2016年巩退专项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编入2016年年初预算。县财政以《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16〕10号批复我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情况。2016年巩退工作经费资金5万元已于2016年3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16年12月巩退专项建设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差旅费支出40149.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96.50元。差旅费支出全部有公务出差审批单,标准严格按《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沐府办函〔2014〕50号)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必须“三单”齐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必须有公务用车派车间单。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有关的保存率自查、检查验收、公示公开、上级检查有关费用支出,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与预算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单独核算,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执行。该项目所有支出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属保障运行经费,主要为了确保退耕还林项目全面完成,依照退耕还林的自查,资金兑现、巩退项目(新造、改造、丰产培育)的规划、检查验收、公示、资金兑现、抽查、监督检查等内容开展。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局领导负总责,分管营林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退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财务股审核,局领导签批报账。

实施流程依照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流程和巩退项目的实施流程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做到厉行节约、合理合规、公开透明。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了保障2016年退耕还林项目的顺利完成,林业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兑现2016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加强自查和公示管理,林业局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林业局加强验收和监督管理,由政策性强,业务技术过硬的人担任验收组组长,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资金公示及兑现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截止2016年12月,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全部兑现完毕,巩退林业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资金全部兑现。

(二)目标完成质量。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资金兑现公示,精心组织检查验收,截止2016年12月,顺利完成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和巩退林业项目的实施和资金兑现,确保了项目质量并按期完成。

(三)目标完成进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计划1268.69万元,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64.22万元,未兑现资金4.47万元,其中:上级多拨款3.69万元,幸福征占用林地需置换未兑现资金0.78万元。占实际应兑现资金的99.65%,未兑现资金主要是因巩退专项建设林业项目完成人工造林3000亩、兑现资金45万元、完成品种改良及低产林改造林7000亩,兑现补助资金105万元,完成丰产培育65994.4亩,兑现补助343.17万元,巩退林业项目完成进度100%。

五、项目效果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县农户及时兑现资金1757.39万元,带动了林农培育和保护森林的积极性,14.4万亩退耕还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生态效益持续显现,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到沐川生态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林农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达到改善,群众非常满意。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经费基本保障了我县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申报符合中央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退耕还林政策的及时兑现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资金的及时支付,促进了农民征收,促进了生态发展,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规定应配套28.8万元资金,实际配套只有5万元,软硬件配套明显不足,不利于利用现代科技加强林业项目的管理,由于资金不足林业局对农业局实施的巩退项目未进行相应的监管。森林旅游缺少总体规划,生态效益转化成农民的经济效益还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退耕还林地的动态保护系统,确保14.4万亩退耕还林面积不少1亩,做好森林康养的整体规划,让退耕还林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让生态效益造福林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