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扶贫移民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扶贫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扶贫移民局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扶贫和移民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研起草审核县级扶贫和移民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扶贫和移民项目工作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处理全县扶贫和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扶贫移民专项资金,加快扶贫项目的实施,健全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中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等。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大力开展小额信贷。扎实做好移民工作。按时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启动后扶规划和特殊困难移民解困规划编制工作。调查处理库移民信访诉求。
(三)人员概况
我局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长期临聘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共计4840.56万元。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82.78万元。
2.本年其他收入0.07万元(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2157.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0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5万元,项目支出818.3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总额为2791.69万元,其中:当年基本支出168.69万元,项目支出262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76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7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上年结转2157.71万元。
2、本年收入共计2682.85万元。(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82.78万元。(2)本年其他收入0.07万元。
3、本年支出10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5万元,项目支出818.39万元。
4、本年收支结余3756.92万元。(为项目支出结转)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扶贫移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厉行节约
2016年支出公务接待费9.4万元,与2015年支出增长443.35%,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沐川县于2017年整县脱贫摘帽,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高度关注沐川脱贫攻坚工作,频繁莅临我县开展专项稽查和督导,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因址公务接待费用成倍增长。2016年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02万元,较2015年增长463.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沐川县于2017年整县脱贫摘帽,本局原有公务用车一辆,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县国资办从各部门调了5辆公务用车到脱办,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因址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较大。2016年无新购置车辆,单位车辆保有量为1辆。2016年无会议费支出。
(3)机关节能降耗
机关水费无水费支出0.17万元,较2015年支出增加0.17万元,电费7.51万元较2015年实际支出0.43万元增长1646.51%,2016年无气支出,燃油6.78万元较2015年实际支出1.09万元增长522%。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认真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扶贫移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要求,适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方案”一经批准,不再变更。未经批准变更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扶贫移民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执行部、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必须坚持由分管领导在方案确定前报请局务会、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分管县长批准。特殊原因需变更实施方案的,由村、乡镇提出申请报扶贫移民局批准后,再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印发《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并根据国家、省、市对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一是落实十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财政评审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设进度报告制、公示制、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制、项目管护制),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管;二是把好三个关口(即项目可研关、建设程序关、项目资金管理关),将项目建设做好做实;三是严格一条底线(即质量合格线),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四是提高一素质(即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项目建设安全稳妥的进行。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黄丹电站、舟坝电站、铜街了电站沐川县茨竹乡库区基础设施建设394.6万元。其中公路建设13条,投入资金376.6万元,修建饮水池17口,
(四)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股室要认真实施项目按规定及时报账。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报账时提供:一个文件(资金来源文件);两个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一个手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一个文书(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两个清单(收货清单、发货清单);一个报告(项目验收报告),一套报账发票(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在正规发票上标明支出项目)。所有资料交财务室审核其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后交局长审批。严格执行财政授权支付的管理规定,上级专项项目和本级事务性项目原则上按直接支付办理,如无明确收款人或因其它原因不适用于直接支付的必须报财政批准后按授权支付办理,对于授权支付范围内的支出,适用于公务卡消费支付的,必须采用公务卡消费,对于公务卡消费外的支出,有特定收款人的,必须转账支付处理,以减少现金支出规模,降低财政资金风险。凡是需要政府采购的,必须在项目批准实施后及时申报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支付在每月15日前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计划。
(四)支出整体绩效
局纪委督促分管领导及责任股站室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扶贫移民项目监督;认真分析研判扶贫移民项目薄弱环节、风险点及可能存在的漏洞,实施重点监控;对重大项目或有群众反映的项目实行重点监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提出监察意见,及时修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计划及项目户等,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机关同意,未经批准变更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公开公示。项目申报和实施要实行全程公开,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做到真实及时、全面公开,部门公开到乡镇,乡镇公开到村,村公开到户(人)或项目实施地点。坚持“分项目、同口径”原则,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别、分项目单独公开公示,上下对接,口径一致,无差错。
规范公开公示环节,分别在项目申报、分配、实施环节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招投标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时限、资金来源、合同金额、工程概算、工程决算等情况和举报电话等。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督,严格按职责权限逐级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掌控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安排资金;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或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沐川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县级专项资金当年必须使用,上级专项资金两年内必须使用”的规定,因工作拖拉未在规定时限使用完项目资金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扶贫移民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实施责任明确,严格项目实施流程,严格项目资金拨付与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确保了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报账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