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20〕12号)精神,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责任与激励约束。根据《乐山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1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系列工作,主要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等内容。前移管理关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问效,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现将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沐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先自评再抽取部门(单位)和项目、财政政策进行重点评价的方式开展,完成一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达到了自评全覆盖。
选取4个部门(单位)、2个乡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7个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27.57万元;2个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9.50万元。
(一)财政政策绩效评价
2021年财政政策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159.50万元,具体项目评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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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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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个乡镇 |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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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个乡镇 |
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
85 |
(二)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1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7个,涉及金额3327.56万元。财政重点评价内容由一般公共预算拓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了公平公正客观地完成项目评价,我县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评价,具体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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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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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3,3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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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局 |
沐川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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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重点工作经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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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政局 |
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保险 |
267.21 |
|
4 |
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
2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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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生健康局 |
乡镇卫生院事业费 |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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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业局 |
朱鹮驯养繁育管理经费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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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执法局 |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
122.00 |
|
8 |
综合执法局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108.00 |
|
9 |
公安局 |
政府维稳处突经费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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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关服务中心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60.00 |
|
11 |
交警大队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444.93 |
|
12 |
应急管理局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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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统计局 |
住房调查项目经费 |
1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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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交通局 |
黄丹纸厂转制工作经费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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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住建局 |
市政维护费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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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住建局 |
节能改造款 |
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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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自然资源局 |
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费用 |
300.00 |
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组首先收集整理了项目的基础资料,进行了事前分析和评价准备,明确考评的目的和重点;要求各相关单位在现场评价开始前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按《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备齐相关现场评价资料;在收集了自评表格及报告的基础上,第三方机构和县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认真对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记录》等工作,对满意度进行了测试,反馈被评价单位意见,做出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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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打分 |
|
1 |
教育局 |
沐川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 |
9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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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重点工作经费 |
95.79 |
|
3 |
民政局 |
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保险 |
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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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
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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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生健康局 |
乡镇卫生院事业费 |
90.76 |
|
6 |
林业局 |
朱鹮驯养繁育管理经费 |
86.46 |
|
7 |
综合执法局 |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
97 |
|
8 |
综合执法局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95.7 |
|
9 |
公安局 |
政府维稳处突经费 |
92.5 |
|
10 |
机关服务中心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97 |
|
11 |
交警大队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97 |
|
12 |
应急管理局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95.89 |
|
13 |
统计局 |
住房调查项目经费 |
90.86 |
|
14 |
交通局 |
黄丹纸厂转制工作经费 |
9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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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住建局 |
市政维护费 |
9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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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住建局 |
节能改造款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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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自然资源局 |
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费用 |
95.5 |
从得分情况看,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完成质量较好。但个别项目存在:预算绩效项目管理目标尚欠细化;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针对专项项目内容未制定完善的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我县对全县67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都开展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进行了自评打分并撰写了自评报告,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在自评的基础上,选取了6个部门作为财政重点评价对象,具体部门和评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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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类型 |
第三方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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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川县财政局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9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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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川县审计局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9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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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川县统计局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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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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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沐川县大楠镇人民政府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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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沐川县舟坝镇人民政府 |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 |
87.5 |
从得分情况看,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完成质量较好。通过对4个县级预算单位和2个乡镇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情况、行政运转保障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为今后我县的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会计凭证尚未装订成册,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和内控制度未更新、不健全或流于形式;财务核算不够细致;公务卡使用较少等。
二、全面绩效管理有序推进
逐步建立以绩效自评为主、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一)前移管理关口,绩效目标同步预算编制。一是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实现常态。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实现“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绩效目标管理涵盖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预算单位。二是试点绩效目标跟踪审核。以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及绩效自评报告为第一手资料,分领域分行业整理资金绩效目标的共性指标,在启动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时,将绩效目标申报的个性指标细化量化,有效提高了绩效目标的编审质量,将事前评价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绩效评价对标预算执行。一是绩效自评质量通报。预算完成有评价,绩效自评已成为预算单位“花钱问效”常态。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部门绩效自评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反映资金绩效存在的问题点相对真实。对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上报县政府批示,根据评价等级建立了约谈与公开通报机制。二是绩效运行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同步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绩效实施多节点动态监控。在预算自控基础上,我局针对专项资金运行可能存在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项目,业务对口股室开展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双监控”结果对绩效运行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偏差及时予以纠正与预算调整,促推了支出进度。
(三)强化责任问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公开。一是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公开。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逐步公开。二是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将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做到了非涉密全公开。三是评价结果与预算相结合。对部分绩效不明显的项目进行预算调整和优化,将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纳入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执行情况已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建立了绩效指标动态监控考核机制。
三、重点绩效评价深入化
在预算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同时,围绕“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在规划、目标设定、投入、管理、产出、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扩大评价范围。县财政局制订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引进1家中介机构参与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被评项目单位安排人员全程参与配合,中介机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严格要求评价工作质量,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主要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支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扩展到政府重大决策与政策性支持项目。
(二)整体评价良好。绩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16个占比90%;得分在80分以下的1个占比10%。综合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考核,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三)深度评价问效。重点评价在于问效。一是项目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绩效。项目资金投向更加集中,各资金主管部门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的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实施在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项目资金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第三方报告反映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把握政策不精准、会计核算不规范及资金绩效运行低效等主要问题,同时针对各项目个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四、评价结果应用
“花钱必问效”是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目标,2022年重点预算绩效项目评价,深度整合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目标完成等资金使用全过程,及时将评价结果通报相关单位,要求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应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报告列举的问题偏差与建议,完成整改。下一步县财政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加快落实问题整改,优化资金分配,强化资金监管与公开,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应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报告。
沐川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