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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4 信息编辑:沐溪镇 字体:【

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预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溪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编制范围包括:政府机关、政府下属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溪镇党委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三)人员概况。现有编制43人(工人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行政1人)。2018年底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29人(含提前退休1人),事业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沐溪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1531.8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04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上年结转161.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1430.65万元。基本支出1170.04万元,项目支出26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43万元;国防支出0.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万元;农林水支出625.7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17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于2017年11月对2018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951.84万元。一、基本支出90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7.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0.39万元。二、项目支出44.13万元。其中乡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92万元,节能环保经费40万元,老协活动经费0.2万元,普法依法治理经费1.0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万元。

决算编制:2018年12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本年收入合计153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04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1430.65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04元,项目支出260.6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17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执行进度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三公经费

沐溪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我镇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委、县府、县局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7年5.00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产厉行节约。2018年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县领导等到我镇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乡镇人大主席团来我镇参观考察以及招待村组干部回镇政府开会等所发生的费用,比2017年0.24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脱贫工作迎接外来考察人员食宿。

3、机关节能降耗

沐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全年水费支出0.37万元,电费支出2.68万元。占经费支出的0.21%。

(三)综合管理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编制内控管理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及时入账,政策采购严格按计划执行,按期公开预算、决算报告,并接受群众监督。

沐溪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整体绩效

沐溪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支出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教育、老年协会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灾害救助、困难救助、农村公益事业、脱贫攻坚、农村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农村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法制、老年活动、环境卫生、司法援助、安全建设均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沐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与支出明细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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