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然资源保护“三个缺失”
近期,沐川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乡镇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乡镇一级在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以下“三个缺失”: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缺失。乡镇领导层面主抓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重视程度不足,体现在河长制落实往往局限于制度建设层面,并未结合日常工作,做好河长制巡查等工作;对农药农膜管理严重不到位,对环保措施的实施效果很少关注。
二是宣传造势意识缺失。目前农村的环保态度极为消极,农民对管控农村生活垃圾、农药化肥使用污染控制等社会责任感非常低。地方政府环保宣传力度不够,环保往往体现在“口头环保”,拉拉横幅,应付上级考核,给农民产生一种环保问题无关紧要的错觉。
三是环保专业知识缺失。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同时地方政府对环保知识学习培训并不重视,农户环保知识非常匮乏,导致很多农民在使用农药化肥等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而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