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脱贫攻坚贫困户到户政策(教育保障政策)
教育保障政策
1.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小学附设学前班按每生1000元/年、公办幼儿园按每生2000元/年;民办幼儿园按每生3000元/年。补助生活费:每生1600元/年。
2.义务教育: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校费,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3.生活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人1000元/年、初中生每人1250元/年,再按寄宿生每生1500元/年、非寄宿生每生700元/年补助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费。
4.教辅资料费:按实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辅资料费。
5.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年680元的标准全部免除学费,按每生660元/年的标准减免教科书费;除国家已执行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外,再补助每生1500元/年的生活费;按每生520元/年免除寄宿生费;按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资料费。
6.职业高中:全部免除学费;生活补助:一、二年级所有学生补助3000元/年;三年级每生补助2000元,“雨露计划”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住校费600元/年;按实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料费。
7.按每生每年80元的标准免除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8.大学生资助:一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每生最高贷款额:大学阶段8000元,研究生阶段12000元,读书期间免利息,毕业后第四年开始还本,最长贷款期限20年。二是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补助。对2016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按每年每生4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学费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市教育局一次性再给予每生4000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