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脱贫攻坚贫困户到户政策(金融扶贫政策)
金融扶贫政策
1.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按照评级授信的等级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根据授信额度确定)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财政实行全额贴息。县农信社、县邮储银行、县商业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五家银行均可办理贷款业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建房贷款:一是列入规划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单户贷款不超过1万元(含);二是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单户可贷款1(含)—3万元(含);三是临界贫困户可贷款1(含)—5万元(含)。
原则上贷款期限1(含)—5年(含),对列入规划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贫困户贷款财政实行全额贴息,临界贫困户承担贷款利率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