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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连心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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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求助
信件编号 2978480
信件标题 望协调沐川县川妹子超市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181条进行赔偿
信件内容

8月1日下午18:51分司先生在沐川县滨河北路中桥街交叉口川妹子超市购买零食,共支付8元,其中康师傅香爆脆香风鸡汁味干脆面价值1元,产品生产期是2025年1月18日,保质期6个月,产品已过期。诉求:望协调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181条进行赔偿。

回复内容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由于该超市属于首次发现过期食品,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该所工作人员按照首违不罚的原则,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超市负责人承诺加强管理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同时,经调解,该超市同日15:48时通过支付宝向投诉人转账赔偿800元。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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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13 15: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