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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编号 2986207
信件标题 今年9月1日全面社保
信件内容

今面9月1日,全面缴纳社保这个政策是真的还是假的?

回复内容

沐川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回复:

      这个说法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7月31日公布的法释〔2025〕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5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2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释第十九条强调依法参加社保是法定义务,任何“不缴社保”协议均无效,新规自9月1日起施行。关于职工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国家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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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14 16: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