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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编号 3013014
信件标题 反映沐川凯德绿色希望小学向走读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信件内容

群众反映沐川凯德绿色希望小学向五年级的走读生收取课后服务费,认为走读生并没有享受到课后服务,不应该收取费用。诉求:投诉学校向走读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回复内容

沐川县教育局回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县中小学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全覆盖开展课后服务。2019年9月11日,县发改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沐川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课后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月。2022年11月10日,乐山市教育局印发《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和使用办法》,2023年12月18日,沐川县教育局印发《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就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沐川凯德绿色希望小学现有在校学生185人,其中走读生有122人,住校生有63人。该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部在校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天14:00至16:30,保证每天服务时间为两小时以上。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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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02 18: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