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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编号 3013602
信件标题 咨询沐川县黄丹镇胡弯村村民低保申请条件
信件内容

赵某某是沐川县黄丹镇胡弯村村民,反映自己经济困难,想要申请低保,但是不知道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写申请书。诉求:望核实告知低保申请办理条件以及如何写申请书。

回复内容

沐川县黄丹镇人民政府回复:

       赵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11129196*********,系黄丹镇铁炉村村民,家庭人口2人,2024年10月前在福建省工地务工,现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182.8元/月。儿子赵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11129199*********,2025年8月前在成都市送外卖,每月收入3000余元,目前在宁波市象山县机械厂务工,每月工资3000余元。针对赵某某的反映的问题,镇、村两级已向其宣传讲解农村低保申请相关政策,在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后,赵某某和赵某均无残疾和重大疾病,且儿子赵某有稳定工资收入,不存在经济困难,镇村两级一致认为目前赵青正不具备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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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03 18: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