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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信件编号 3122792
信件标题 关于沐川县共享电动车优化冬季骑行保障的建议
信件内容

当前气温持续下降,共享电动车作为沐川县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方式,骑行保暖需求突出。我县现有墨鱼出行、安心电单车、美团共3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为兼顾群众保暖需求与骑行安全,建议商家为车辆配备合规保暖装备,提升群众出行舒适度。

回复内容

沐川县综合执法局回复:

        2025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证,反映人反映的3家共享电单车确实存在无保暖措施的情况。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我局处理意见如下,县城内共享电单车的运营属于商业性质的经营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并无强制要求其增设保暖措施的法定权限。但鉴于群众出行舒适度的考量,我局已与上述3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增加保暖措施,优化群众出行服务。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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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11-25 16:30:06